九年义务教育谁提出的,九年义务教育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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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是谁提出来的?
李先念提出。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在1986年提出的一项政策,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九年义务教育由国家法律强制性保障实施,不接受义务教育者会被强制入学;干扰,阻止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者会面临刑事处罚。
义务教育提出者?
最早提出义务教育的国家是德国。
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
工业革命后,义务教育发挥着使人们掌握工业知识的任务,义务教育的时间也由最早的3个月至6个月,发展到6年,直至9年。才符合当时科学发展水平和高度以及可以掌握当时工业制造的基本操作。
我国的 九年义务教育是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而制定的。
其内容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该制度由1986年7月1号开始施行。
义务教育制度由此诞生?
义务教育起源丁德国。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中,马丁路德(1483—1546) 为了争取人民信仰新教,提倡公费设立学校,强迫人民送子女上学。
1619年,普鲁士的魏玛共和国率先尝试通过立法的手段,以国家权力强制全体适龄儿童接受初步的国民教育,规定送6-12岁儿童入学,一般认为这是义务教育的开端。我国正式试办义务教育是在1911年。1982 年12月,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在我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86年4月全国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国家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制度的确立。
答: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1763~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
1、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此方面立法主要是1986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
4.在现阶段的中国,这里的“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
新中国刚刚成立时,全国5.5亿人口中有4亿多都是文盲,文盲率高达80%。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改造成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国,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是一个根本问题。
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1956年颁布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规定了要普及义务教育,直到198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次把免费的义务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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