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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是哪年颁布,义务教育法是哪年颁布的法律

发布时间:2024-08-21 15:44:50 义务教育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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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颁布的时间是哪年?

“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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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6年。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执行。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义务教育制度产生于什么时期?

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最早在何时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法和学位管理条例谁早?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更早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旨在推动我国学位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确立,为后来的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则是在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时期制定的,旨在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正式确立,为我国基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学位管理条例自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法早于学位管理条例

义务教育法不是18年施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86年,具体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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