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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和简章(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无需向审批机关备案)

发布时间:2025-02-25 21:45:31 义务教育 931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推广工作,维护民办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优化陕西省各类学校招生环境,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登记的通知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广告明确:民办学校应确保自备案之日起,学校在各媒体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必须与陕西省教育厅备案的一致教育,不得随意更改内容。这是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类型、办学内容应与学校办学许可证一致,不得擅自篡改;印刷宣传品、招生简章、广告、刻牌、发布(广播)媒体广告时不得使用缩写。不得随意删除学校名称中的“专科教育、培训、职业”等字样;未经许可,不得开展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和简章(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无需向审批机关备案)

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考试通过率100%”、“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率100%”、“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词语。”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得对学校办学情况、师资队伍、学生就业前景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必须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执行。需要向物价部门报送的,必须符合备案标准。(记者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