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3,义务教育3年级英语上册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3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3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三不准?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三不准”是指:加强发票签字和审查工作,虚假发票一律不准报销;发票入帐时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手续不全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所有入帐报销的发票都要有支出预算(计划)且不得分解填写,没有列支预算(计划)或分解填写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补助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及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步伐,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扩大“两免一补”政策范围,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两免一补”政策的范围
(一)在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学生(不含朝阳、海淀、丰台地区同口径学生)免交教科书费。
(二)有本市户籍,在全市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校学生免交杂费及教科书费。
(三)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山区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工读学校学生每人每年提供300元助学补助。
(四)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农村户籍的住宿生、工读学校的住宿生、城乡低保家庭的住宿生免交寄宿费,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伙食补助。
二、实行政策的时间
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实施以上减免政策。
三、资金来源及分担机制
(一)资金来源
综合考虑现行管理体制和市、区县财政状况,减免费用由市、区县财政共同承担,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由于寄宿费标准由各区县政府审批,减免寄宿费纳入学校预算,由所在区县政府补助。
(二)分担原则
本次减免政策经费,按市、区县两级政府各50%的比例分担。
四、其他相关问题
(一)本政策实施后,1997年起实行的《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京教财〔1997〕014号)同时废止。
(二)厂矿企业办学校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执行此政策,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三)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掌握为学生配备教科书的种类、数量,不得选用《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科书。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4〕68号)规定执行。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三免两补
项目
对象
标准
免除学杂费
具有本市学籍的义务教育学生
免除学杂费
免费提供教科书
具有本市学籍的义务教育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
生活补助
寄宿学生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十个远郊区公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工读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
小学每生每月300元、初中每生每月3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免收住宿费
非寄宿学生
具有本市学籍,建档立卡学生、在我市特殊学校就读和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非寄宿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小学每生每月150元,初中每生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
助学补助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及相应学段特殊教育学校、专门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生及户籍在本市山区的学生
每生每年30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3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3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