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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

发布时间:2024-08-21 02:52:11 义务教育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6年修改的义务教育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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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逐步免费提供教科书。

第三条 本省义务教育实行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保、公安、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总部发出的新义务教育法上规定现在的义务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也就是说每个学生都必须要认真完成这九年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我们上的小学是六年制,初中是三年制。如果这九年上不完是属于违法的。

义务教育法17条?

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释义】

  本条是关于设置寄宿制学校的规定。

  寄宿制中小学校分为全寄宿制和半寄宿制两种。全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食宿全部在学校,生源覆盖面相对较广;半寄宿制中小学学生不完全在学校食宿,招生范围相对集中。寄宿制学校主要解决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类情况比较多。

义务教育法十七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人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房住的适龄 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 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 务教育予以保障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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