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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即强迫教育 义务教育即强迫教育对吗

发布时间:2024-05-02 06:13:48 义务教育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即强迫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即强迫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性质?

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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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2019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切实保障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纠正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

义务教育的含义及其特征是什么?

答:一、含义: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二、特征:

中国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的特点。

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2、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

3、统一性。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

中国义务教育开始于哪一年?

1911年。

旧中国正式提出试办义务教育是1911年。该年7、 8月,清政府学部派人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教育会议,会议议决了《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等文件。本案明确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期,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也是规定了“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至此,从清末以来,拟议、酝酿了10余年的义务教育之事,终于被认定。

1937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学龄儿童强迫入学暂行办法》,这个时期的义务教育概念是强迫教育。1940年4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制定《国民教育实施纲饭》,规定国民教育分为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两部分,两者同时实施。

扩展资料: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中国义务教育是几年制的?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985年提出了几年义务教育?

提出有步骤的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其实这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年限制为九年制,即又称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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