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 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义务教育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义务教育法2021修正了哪些?
修订的课程方案主要变化:基于核心素养目标,从注重学科逻辑到更多关注生活逻辑。之前基础教育之所以强调学科中心、知识中心,其根本原因在于课程标准和教材呈现的方式、体系是基于学科逻辑,而不是打破学科逻辑,从学生成长和现实生活需求的角度重组各类知识。
九年义务教育什么时候开始普及的?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两年的过渡,中国已与2008年秋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名副其实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和“九年一贯制”三种学制。其中还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目前也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从我国学制状况看来,九年制或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包括了初等义务的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义务的教育学校完成了九年或八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即可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义务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教师是为谁负责的?
1、义务教育的本质是什么?
我国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根本性质为强制性。
2、教师是为谁负责的?
教师,以教书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是学生身心发展的教育者、领导者、组织者。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国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从而影响到国家的兴衰,应该说教师是对社会负责的。百年大计,教育是根本,要从提高教师的待遇做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