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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考改革新方案(广东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表)

发布时间:2024-12-20 07:44:24 义务教育 311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孙唯

3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4年起,广东计划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9个科目笔试中采用省级统一命题和生物学。

广东中考改革新方案(广东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表)

怎么考?

《意见》建议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全省拟全面实施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完整的高中考试招生制度到2026年左右,建立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招生模式。

具体如何参加考试呢?其中,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含听力或英语听说,下同)、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下同)、化学(包括实验操作,下同)、生物(包括实验操作,下同)、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学科。在考试内容上,全面推广核心能力考试。试题必须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住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要品格和关键能力”的本质。以核心为核心,考试内容以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合理确定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实践性试题比例。试卷总体难度合适,题数适中。减少纯粹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题型,淘汰偏题、怪题。

考试时,应根据各科目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考试方法。积极探索计算机考试的应用。外语科目采用笔试+听力(或听力)考试的方式;物理、化学、生物科目采用笔试和实验操作的方式。文化科目可以分为每个科目的单独论文或类似科目的组合论文。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考试以实践考试为主,纸笔考试为辅,采取过程性考试与总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初中每学年进行一次体育、健康科目考试,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中考录取分数线。

2024年起,道德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科目笔试实行省级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由各市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与小语种科目以及英语听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由各市临时组织。

其中地理和生物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末,其他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末。信息技术科目一般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前。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以及英语听、说、理化实验一般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具体时间由各城市确定。学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成某一科目后,才能获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每科试卷原分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其中外语含外语听力各30分),其他科目100分。其中,理化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各科目总成绩的10%。考试时长方面,语文科目120分钟,数学科目100分钟,外语科目90分钟(外语科目包括20分钟左右的外语听力或外语听说),物理学科(不含实验操作)、历史科目各80分钟,伦理学、法治、地理、化学(不含实验操作)、生物(不含实验操作)科目各60分钟。体育与健康、艺术与信息技术科目以及英语听说、理化生实验操作(理化生科目可单独考试,也可合并考试)。各科目(项)的满分值和考试时长由各城市确定。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以分数、等级或“通过/失败”的形式呈现。具体分类细化方法由各市确定。

用于初中毕业和学历认证的初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入学时计入总成绩的学业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当年有效,非应届毕业生当年有效。在本市以外取得的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可以凭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转入。转学分数一般可以作为学生初中毕业进入高等教育的依据之一;但从2025年起,不能作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计入总成绩。

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发展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人格的重要手段。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要求,要科学确定评价内容,完善评价程序和方法,切实做好评价工作。

怎么录?

在招生方面,《课程方案和标准》提出,各城市应按照夯实基础、兼顾文理、平衡学科课程和理科的原则,确定纳入中考的科目及其评分比例。活动课程,负担适中,稳步推进。需以《意见》中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将招生科目中包含的各科原有满分折算成一定比例,设定分数用于招生评分科目。要避免个别科目分数过低和科目间分数差异过大。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健康四科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作为中考评分科目,鼓励纳入地理、地理等学科。生物作为计分科目,探索纳入艺术科目。纳入录取评分科目。体育和健康检查的权重不得低于录取总成绩的8%。鼓励采用分数+成绩或仅成绩录取方式。有条件的市可探索在学生通过各科学业考试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自主选科入学机会,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当作为招生的依据或参考。初中学校应当公示、审核招生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并提供招生学校使用。各市各招生学校要结合本校办学特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至少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各城市学校在综合素质五个方面评价的基础上,可以突出学生在某些方面的发展,作为招生的依据,使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校招生中真正发挥作用。

进一步完善全省中考招生平台,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和程序。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通过招生招生平台,根据考生网上自报意愿划定各类型、各批次、每次提交的录取资格分数,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高中学校根据学校的教育目标、定位和特色,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具体的招生标准和办法。有关标准和办法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优化招生批次设置,对中等职业学校(含大专、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普通高中采取同批次招生等措施,稳定招生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原则上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统一招生三类,并按顺序招生。每批一般应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个类别。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学校每批次的志愿者人数和录取资格分数,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实际申请表进行招生。

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招生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制,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政策、办学条件、办学成果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对职业教育有更全面的了解,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和魅力。

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流动,鼓励和引导实践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保障普通职业招生的协调。进一步扩大初中毕业生升读中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三阶段、二阶段)试点院校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招生吸引力。积极拓展生源,广泛招收初中、高中毕业但未升入高等教育的学生、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等城乡劳动力、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通过注册招收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要根据学校专业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等职业学校跨城市面向粤东、粤西、粤北招生,提高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来自粤东、粤西、粤北。

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给本地区初中学校的办法。各优质公立高中(含外国语、体育、艺术学校)须安排不少于50%的招生名额,根据中考报名学生总数直接分配给辖区(不含不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数量)各初中(含民办学校)以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全面提升的初中教育。名额分配和招生方式采用分批次、单独招生的招生方式。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实际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申请“名额分配”的考生原则上应为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并已通过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连续三年在初中就读且实际在初中就读。

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按照班级结构自主招收本地区初中现有就读的具有创新潜力和学科特长的应届毕业生,进一步扩大招生学校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学校的多样性。个性化发展,满足不同潜力学生的发展需求。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专业班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科目等可纳入中考自主招生和计分科目。

自主招生计划必须根据本校目标、定位和特点制定,包括学校的招生范围、计划、标准、方式和程序等,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主动公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自主招生。学校应当主动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等各方面情况。严禁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的前提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为名“夹击”或提前招生。各城市要严格审查学校自主招生规定,规范自主招生方式和程序。加强对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确保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做好流动儿童入学考试准备工作。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各城市要统筹考虑流动儿童入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实施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从秋季起就地考试入学的政策。2023年起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采取措施保障流动儿童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和继续教育机会。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随迁子女来粤参加高考的港澳台居民,平等享受当地有关随迁子女发展的政策。

做好残疾人中考工作。招生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同班学习,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招收考生。

还有这些要注意

《课程方案和标准》强调,要完善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诚信。

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区域办学布局、适度办学规模和班级规模的原则,科学确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全面规范学校考试招生行为。各城市初中学校要保证初中毕业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退学或者不参加中考。广东省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人数核定初中参加中考的学生人数。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不得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公民招生和属地招生。民办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办法同步招生。

严禁普通高中提前组织招生、无考试、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以及非法跨地区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收学生。严禁入学后违规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任何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各种考试以选拔学生,或者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学费、虚假宣传等误导学生,争夺学生;严禁在县内挖走优质学生,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考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考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严禁“分离学籍”、“空注册”;严禁收取不合理的入场费和付费入场,维护正常的入场秩序。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招生的监测和管理。对违规入学的学生,不予设立学籍;对违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荣誉称号。职称,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处罚外,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接受联合检查,并给予限期整改、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取消招生等处罚。学校资质。

严格控制奖励积分项目及其价值。全面清理奖励积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奖励积分项目,严格控制奖励积分。规范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加分或优惠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加强考生加分优惠资格审核,严格资格认定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加分或优惠的考生,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实行加分或优惠项目、积分、资格、名单公示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各市每年招生前,应将本地区的加分项目、积分、范围等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要落实《意见》,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设国家要求的全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法治、信息技术、体育健康、艺术、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理化实验等课时加强对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并培养学生独立发展的能力。加强初中校长、教师、命题团队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减少学生过度学业减轻学习负担和学习压力,确保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建立健全命题组织保障和评审制度,建立健全命题专家人才库,明确“纳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优化阅卷和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试卷质量评估、监测和分析,提高试题科学性、专业化水平。

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建立健全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条件、考生资格、加分或优待项目、录取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及加分或优待生名单、重大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不仅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信息,还要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成绩发布,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录取率。严禁根据中考成绩或者录取率排名进行排队、表彰和奖励。(更多新闻请关注羊城派pai.ycwb.com)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学校

编辑|郑宗敏

校对|马曼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