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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单招录取人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13 06:00:28 义务教育 866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招生》),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技术学院,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单招录取人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招招生简章)

第二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陕西招生代码:8112。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院校名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专文凭

第四条学院简介

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1950年创办的国家重点中专——咸阳机械制造学院改制升格,是西北地区第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改制升级的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位于咸阳市区。学院占地面积650亩,校外教学用地1200亩。校内拥有综合性、设备齐全的实训基地和工程实训中心188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8个。图书馆文献总量130万册,电子书4565GB,清华同方、万方资源数据库同时开放,校园网出口带宽为3G,为建设数字化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有文体中心、羽毛球馆、乒乓球馆、400m标准塑胶田径场等体育场馆;拥有新建教学楼、新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面积55.6万平方米。

学院下设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学院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基础部、思想政治部。设有10个二级学院、三系一中心,包括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室、继续教育中心。开设专业63个,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事、艺术等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建设成效显着。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教职工1070余人,博士、硕士生348人,教授81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三级教授10人),高级职称457人,高级职称320人。赴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及香港地区培训学习。学院现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教书育人标兵1人,国家级教学模范1人。教学和教育模式。有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劳动模范和优秀教师48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多人入围从教育部和陕西省高职教育专家库中,1人当选国家级学监,55人担任国家执行指导委员会、专门指导委员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指导委员会。

近年来,学院及时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陕西建设科教强省等机遇,坚持“就业为本、服务为本”的办学方针,依托扎实的产业基础,形成“以质促内涵、以内涵显特色、以特色树品牌、以品牌赢口碑”的良性发展态势,示范性高职教育带动效应显着学校表现。连续多年被评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五条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邮政编码:。学院网址: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它是独立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项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下设宣传秘书组、考务组、招生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第七条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私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热线:029-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在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学院分专业、分类型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办公室批准并发给。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范围内进行,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登记对象

1、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

2.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17:00期间根据自己的意愿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交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考生应填写并确认2017年3月7日8:00至2017年3月17日18:00的专业志愿:

1、填写专业申请表:登录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进入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专业申请表(5个专业申请选项)可填写),并明确您的录取专业调整意见。按请提交并打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报名表》,或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并打印该表格。

2、专业志愿确认:考生须携带原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报名表》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现场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考试诚信承诺书》。接收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第十三条考试形式

一、文化素质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以下简称“笔试”)。考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考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在一张试卷上进行综合评估。总分为300分,每科满分100分。(“普通高中生”笔试题以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为准,不超过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考教学大纲。“三-”笔试题学校学生”按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考试大纲执行。)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和个人思维素质,通过回答问题当场评分,满分200分。

3、职业技能考试:“三校”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分为技术科目和综合类别),满分200分。通过对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学术作品进行现场测试或现场展示,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可以现场提供个人能力。

4.对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业,学院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探索新的招生形式。

第十四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3月18日对“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进行笔试,考试号为8:30至11:30;2017年3月18日,14:00至18:00将开展“普通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五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于2017年4月6日17:00前通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招生办,并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示职业院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已预录取进入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新生,应于2017年4月8日至18日期间持预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证书原件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入学,视为自动放弃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生办为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入学和注册手续。省招生办将在官网公布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名单,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也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入场规则

第十八条“普通高中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校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不同类型、专业划定准入控制线:

1、按照“成绩第一,喜好跟随”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各专业录取学生人数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注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若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排列。

4、对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学院探索“招生一体化”招生新模式。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是校内独立考试、招生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基本原则为《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于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按要求填写。对高考体检结果或者学校体检复试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要求的考生,学校可以取消其预录取或者录取资格,也可以按照规定调整其预录取或者录取专业。法规。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

大专:文、史、理工科5500元/年;

住宿费(含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第八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贷款和资助措施

学院落实“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并在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4000元/年。

国家奖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可先到学校注册,并可延期缴纳学费。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每月支付200元至5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向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提供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