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璐律师简介(程晓文律师)
程小鲁律师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执业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在北京市检察院工作,曾荣获北京市优秀检察官、十佳研究专家等称号。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多项重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研究成果曾获全国检察理论应用文章一等奖。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诉讼法博士(2012届)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诉讼法硕士(2004届)
三级心理咨询师
智和律师事务所第七期“中国律师事务所领导力与发展战略”高级培训班
实践背景
2006年7月至2013年1月在海淀检察院公诉部工作,历任检察长、副主任
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北京市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
2015年5月至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程小鲁律师拥有十七年以上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一系列国家或全省职务犯罪、涉黑犯罪、经济犯罪等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曾或正在为国电集团、中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方正集团、微软(中国)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四川科伦集团、山东建邦集团等专业法律服务。同时致力于企业合规研究。曾或正在为多家知名国企、民企提供专项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起草专家组成员。
程小鲁律师曾接受《方圆律师》、《民主法制》杂志、《中国法律年鉴》等知名人士采访,并受邀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大学等重点高校讲授刑事司法实务课程中央财经大学政法学院。曾荣获2019中国法律年鉴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名人百科行业影响力人物等荣誉称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程小鲁律师受邀作为《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起草专家组成员,参与团体标准的讨论和修订。《标准》是我国首次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详细的标准。这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举措。
程小鲁律师带领团队编写了《涉企刑事裁判要旨总梳理》(70万字,法律出版社2022年3月出版)等书籍。
程小鲁律师还组建了一支由十名高素质律师组成的团队。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知名大学法学专业,且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部分成员是高级检察官、法官、大学教师和企业法务人员。他们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具备专业解决疑难、复杂刑民及企业涉企纠纷案件的能力,团队秉持至善、进取、精益求精的价值观,创新,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社会兼职及荣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检察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辩护实务课程外聘导师;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组律师;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起草专家组成员;
·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定为2020年北京市第一批职业刑事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北京“十大刑事辩护人”论坛秘书长;
·文都教育集团鲁星法学院高级顾问;
·五粮研究院《精化防御系列专栏》教学讲师;
·首都司法行政系统“法治青年”提名奖;
·首都律师主题演讲比赛金奖、最佳风格奖;
·荣获西城律师风采展示暨CCTV《法律讲堂》栏目演讲嘉宾选拔大赛一等奖;
·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律师年鉴网联合发布的2019年度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代表项目——企业刑事合规
1.为某大型央企子公司提供专项税务合规法律服务
2.为某大型医药上市公司建立刑事风险控制体系和合规体系
3、为某国有交通投资集团提供国企人员职务犯罪认定及合规建议培训
代表案例——涉企抗辩
1、在长春市疫苗案中,担任该公司董事长高某某的辩护人;
2、山东某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董事长陈某等人涉嫌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全案不予起诉);
3、四川知名民营企业家邓某涉嫌虚开发票罪(免予刑事处罚);
4、江苏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总会计师王某某等人刑事申诉案(已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院受理);
5、文某某等26人涉嫌诈骗(涉及境外3M金融互助平台诈骗案,涉案金额超过40亿元);
6、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吴某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受贿案(还押再审,后改判量刑大幅减轻);
7、医药公司财务总监王某某非法经营案二审(因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后改判为从轻);
8、山东某大型私营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王某某等5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全案撤诉,不起诉);
9、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可并多家权威媒体报道的山东省青州恒发公司亿元股权纠纷系列刑事民事交叉案件(民事、行政诉讼均胜诉,包括王某军等人挪用资金刑事案)全案撤诉,决定不起诉,被评为2019中国法评杯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之一);
10、安徽淮北高级牧牧师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审大幅减刑,《民主法制》杂志详细报道);
1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等17人操纵证券市场案(提示重新认定,减少确认利润额2.9亿元,提示检察机关减轻量刑建议)5年以上至2年至2年半);
12、互联网公司高管郭某、刘某、刘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三人被判处缓刑;
13、北京某公司负责人黄某受贿案,法庭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