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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发布时间:2024-07-25 11:01:08 义务教育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九年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条 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第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五条 实施义务教育,城市以市或者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农村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并落实到乡(镇)。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的行政区划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为: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义务教育法颁布的时间是哪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86年,

2、具体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

3、该部法律确认了国家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义务教育法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法》共有七章,包括: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

  总则主要是立法目的、立法任务之类的,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还有除学生、学校、教师以外的人、团体(如人民政法、社会组织一类)在义务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三、四章自然是分别规定学生、学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了。

  第五章 教育教学,规定了教育的内容啊方法之类的。如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 经费保障,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啦。主要是对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法的要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就是一些违法行为应付的责任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