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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有

发布时间:2024-08-21 17:51:08 义务教育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育法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有

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法中适龄儿童的权利有?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为身体状况需要休学,要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退”的方式,来侵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另外,今后如果因为学生学习差就将学生“劝退”,也不符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五条)、“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第三十五条)、以及使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三条)等法律规定。

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在校大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有义务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学习作业任务,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

2、有义务遵守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有义务维护国家、民族及学校的尊严;

4、有义务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和利益;

5、有义务缴纳规定的学费、住宿费及其它费用;

6、有义务承担本人经手的工作、文件签署、财务收支及言论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

7、有义务承担因自己的过错、失误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损失;

8、有义务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尊严、安全、隐私及财产;

9、有义务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

10、有义务保守学校保密、机密及绝密的文件、图文信息及谈话内容不外传;

11、有义务接受军事国防教育和训练;

12、有义务检举不正当的违法违纪行为;

13、有义务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学进行年度评议;

14、有权利拒绝参与或执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或不道德的行为;

15、有权利对学校教学计划提出异议或合理化建议;

16、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17、学生有权依法结婚生育;

18、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个人财产及隐私不受他人侵犯;

19、在教职员工不作为的情况下,有权利向更高级领导反映情况;

20、有权利对处分处罚决定提出申辩、申诉;

21、有权利参加各项体育锻炼、各类竞赛活动;

22、男女学生的权利享有公平平等待遇;

23、有权利享受学校规定的医疗卫生补贴;

24、有权利分享学校、院系或班级的集体荣誉或奖励成果;

25、有权利向学校或学工处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组织;

26、有权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

27、有权自由选择就业工作单位;

28、有权利依法享受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

29、有知情权(指对涉及自己权益的文件信息、行为举措的知情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属的权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