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利弊北大院长(新高考北京大学)
成绩信息学习霸经验教育资讯
复习规划知识总结入学指导
新高考改革的忧虑!
——北大考试院院长发声了
…………………………………………秦春华北京大学考试院院长
全文如下:
围绕高考招生改革主要有四个利益相关者:政府、大学、中学、考生(家长)。它们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在多种博弈中很容易发生冲突。“囚徒困境”等情况。
2014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浙江省发布了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沿着中国改革的逻辑和路径推演,经过几年的试点和总结经验,这一计划可能会在全国全面推广。
我们要有心理准备,浙江高考改革试点的实施可能不会一帆风顺,甚至可能出现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甚至与改革初衷完全背道而驰的情况。我们必须为下雨天做好准备。
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认为,制度设计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依存下多重重复博弈的过程。理解这一点的关键是没有一个机构是静态的。没有什么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只要实行了就万事大吉了。现实往往呈现更为复杂多变的情况。由于政策制定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不会按照政策制定者的立场和逻辑行事,而一定会从自己的目标出发,追求最大利益。实施方法。这就是政策执行常常“走样”、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原因。
据浙江省教育厅解读,改革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扩大教育选择性”。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选择,是否有利于大学自主权的扩大。“因为好的教育必须通过学生和学校的不断选择来实现。”这确实是一个相当先进的理念。如果能够实现,对于基础中等教育和大学招生改革来说将是重大突破和利好消息。
然而,在浙江调研的过程中,我又嗅到了一丝可能的危险。我判断,如果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政策制定者所追求的“好教育”不仅无法实现,而且很可能会出现恰恰相反的“坏教育”。
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取消高考招生的选择性,涉及大学和学生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遗憾的是,浙江的计划几乎完全排除了高校在招生过程中的主动选拔作用。招生主体应该是大学,但现在变成了省教育考试机构。从表面上看,该计划似乎赋予了高校一定的选择权。——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提前提出相应的招生学科要求。但实质上,高校在两年前推出学科要求后,就完全丧失了主动选拔学生的可能性。最终它看到的仍然是“点”而不是“人”。如果提高学科要求也算一种选择权,理论上高校可以放弃这种选择。——不是问题的关键,不放弃也无伤大雅。
坦白讲,按照这个方案,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取消,只需将录取通知书交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和考生表现依次填写录取名单并发送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给候选人。录取通知书不需要大学校长签名,也不需要大学招生办公室发送,这会增加不必要的费用。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逐步弱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职能。为什么现在要进一步加强它们?这不是改革的倒退吗?
学生的选择权可能会被中学老师取代。学生的选择权也不太可能得到充分实现。对于学生来说,选择性体现在,除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科目外,学生还可以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七门科目中自由确定三门选修科目。理论上有35种七选三的组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最擅长的三门科目作为选修科目,扬长避短,实现文理交叉。这完全是书房里的想象,只能推导出最好的结果。事实上,由于多个利益相关者根据不同的目标函数采取行动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可能会出现各种复杂甚至糟糕的情况。
浙江方案的一个基本假设是学生有完全的选择意愿和能力,但在目前的条件下,这个假设并不成立。我们必须认识到,学生是在中学接受教育并完成学业的。长期以来,在高考成绩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指挥下,学生普遍被训练成“抓题”机器,而不是“做题”机器。他们基本上已经失去了主动选择的能力。意愿和能力。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只会遵循老师和家长明确的要求。不仅学生缺乏选择的意愿和能力,家长也因教育背景有限而没有能力这样做。因此,在面临人生最重要的选择——高考申请表时,中学(老师)拥有相当大的掌控力。也就是说,学生的选择将很大程度上被中学(教师)的选择所取代。他们可以影响甚至决定学生的选择。
从表面上看,中学(教师)和学生的目标函数是一致的:学生希望上大学,上个好大学;中学(老师)也希望自己的学生能上大学,上一所好大学。但事实上,这个假设只适用于极少数成绩优秀的学生。从更一般的意义上来说,两者的利益完全有可能不一致。因为学生是一个个体,他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是为了能够进入最好的大学,尤其是根据自己的能力可能进不了的大学。她的成绩和能力;中学是一个整体,它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所有学生进入优秀大学,特别是北大、清华等顶尖大学的比例,从而获得更高的社会声誉、地位和资源。由于学生年级不同,为了整体利益最大化,中学最有可能采取的竞争策略是“田鸡赛马”:用自己的“高年级”与其他中学的“中年级”竞争”,并用自己的“中等成绩”与其他中学竞争。“对其他中学的‘纪律’,用自己的‘纪律’去对其他中学的‘优势’。
在“田忌赛马”的逻辑下,中学很可能不会让学生“自由选择”,而是会代表学生做出选择。学校将在7个选修科目中整体选出最强的教师(或最好的学生)。(擅长)3个科目,然后将所有资源投入到这3个最有可能取得最大成绩的科目上,对学生进行强化强化训练,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压倒性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成功”的战略目标。同时,我校学生在填写高考申请的过程中,被引导甚至强迫选择这三门科目。除了少数学生之外,绝大多数学生也会接受这样的要求,因为他们已经接受了这三科的要求。训练更充分了,何乐而不为呢?
“文理不分科”可能会成为纸上谈兵。第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大学要求的科目高度集中。例如,工科院校要求物理、化学和生物,文科院校要求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在目前我国大学教育同质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很有可能出现的现象。因此,大学提出学科要求意义不大。那么,中学仍然会在这六门传统科目上投入资源。所谓“文理不分科”已成为纸上谈兵。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中学仍会“文理分科”,分化可能会更加严重。原因很简单:分工创造效率。某一学科的资源越集中,专业训练的程度越强,学生可能取得的考试成绩就越高。
中学可能演变成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学校。第二种情况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中学一旦重点发展自己最有比较优势的三个学科,就会加强一批有竞争力的学生的培养。“上巳”,你就得放弃其他四科了。均匀用兵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因为只要“集中优势兵力”,突破三支,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这样做的可能结果是,中学将逐渐演变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专科学校。由于浙江项目的录取模式是“自愿明确”,这一点进一步强化,分数与专业直接挂钩。政策制定者原本为学生提供多元化选择的计划,如今变成了一座美丽的空中楼阁。这完全违背了当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
如今,当中国大学千方百计推进通识教育、淡化本科专业时,负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中学却加强了基础教育阶段的专业培养。这不是很奇怪吗?这将在两个方面产生严重影响:对于大学来说,新生入学后,他们将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来改变学生的思维模式和学习习惯;对于中学来说,到了应该开阔眼界、打牢基础的阶段,却完全沦为送学生升学的分数加工厂和职业技术培训班。这两股力量的结合将对中国教育产生深远的、不可逆转的破坏性影响,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顶尖大学只能根据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学生。第三种可能的情况是,在当前强调公平的社会环境下,特别是高校还没有积累足够的综合素质评价知识和知识。在经验条件下,顶尖大学最终很可能会根据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来录取学生。由于高中学业能力测试本质上是能力测试,只具有一些选择性功能,具体体现在附加测试题上的——、——以及获得最高分的群体比例过高,其区分程度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仍然以成绩作为招生的唯一依据,大学将不得不选择只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成绩录取学生,以避免社会质疑。由于语文、数学、外科学三科在总分中的权重较大,中学必然会选择它们作为备考的主科,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科学教育将被大大削弱。这种现象在江苏省前几年的高考改革中已经出现。迫使北大、清华等顶尖大学大幅削减江苏省高考招生名额,大幅增加自主招生名额。
(编者注:浙江势必步江苏的后尘,由于高考理科划分不够分化,我校将全面拉开高考,减少通过高考选拔人才。清华、北大已经赤裸裸地录取了高考通过的人,只有十分之一。这是赤裸裸的打耳光,是对浙江高考改革的不信任。)
事实上,根据我们的实证研究,自江苏高考改革以来,江苏学生进入大学后的数理能力呈现出日益明显的下降趋势。参加物理、化学等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尖子生中,江苏学生逐渐难觅踪影。自南宋以来,江浙地区一直是中华文化的中心,也是近代中国基础科学人才培养最重要的基地。他们培养了一大批通晓中西的学术带头人。江浙两院院士是中国科学院最大的院士群体。如果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影响了江浙地区学生对数理化等基础学科的兴趣,进而削弱了他们的能力,将对中国未来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只要高考招生仍然以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依据,或者说成绩起决定性作用,社会、考生和家长就不可避免地会以考入名牌大学的学生数量来衡量中学教育的质量。北大、清华、中学(校长)一定会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去寻找和培养自己的“尖子生”,这必然会牺牲大多数“低等生”的利益,使他们成为少数优秀学生的“陪读生”。”。这种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是口号、诉求、文件甚至严格的行政管制措施所能改变的。
回归高校招生自主选择权。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已公布,今后将按照该方案实施。那么,有没有办法避免上面分析的危险后果呢?我认为,对于考试招生制度来说,考什么、怎么考都不重要。关键是要归还高校招生自主选择权,不能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依据。作为省级考试机构,其所要做的就是组织考试,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结果的可靠性、有效性。至于如何使用考试成绩、以什么标准录取学生,这是学校自己的事,应该由学校决定。政府机构只需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即可。对于自己不擅长、也不一定能做好的事情,没有必要伸得太大,进行“越位”操作。政府必须相信,正如农民自己懂得种田,教授懂得教书一样,大学也懂得如何选拔学生,应该选拔什么样的学生。这是他们的专业和职责。“退一步,天会更亮。”当前形势下,如果能有效遵循“三位一体”模式,让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发挥实质作用,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或许不失为一个“弥补不足”的好办法。”。
作者:秦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