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相关知识普及(新高考知识清单)
1.“3+1+2”模式:3门必考+1门首选+2门附加考试
实施省份: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辽宁
新课程标准国家第一卷: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
新课程标准国家卷二:重庆、辽宁
重庆、辽宁
3门必考(150):语文、数学、英语
首选科目(100):2门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1门科目
其中,必修科目和优选科目直接计入高考成绩。
第二志愿科目(100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个科目中选2个科目。
第二选择科目采用分级评分制度:
其中: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采用相同计分公式
计算规则如下:
广东评分模型:
广东的分数换算规则与其他七省完全相同,只是区间划分不同。
2.“3+3”和“6选3模式”
实施省份:北京、天津、海南、山东
3门必考(150):语文、数学、英语
选修科目(100):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
所选科目采用积分制
新课程标准国家第一卷:山东
新课程标准国家卷二:海南
同名:北京、天津
北京:
天津:
海南所有分数均采用标准分数:
单科标准分数换算
单科标准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高考统一考试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抽选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
根据标准正态分布范数表和换算公式Ti=180+30Zi,建立《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单科)-分数区间[60,300]》。
(1)将所有考生该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计算各分数Xi以下的考生占该学科考生总数的百分比,然后求出各分数Xi的百分位等级Ri。
(3)勾选《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单科)-分数区间[60,300]》即可得到各分数百分位级别Ri对应的单科标准分数。
综合积分转换
综合成绩是考生统考科目标准分和选修考试科目标准分按各自权重相加折算的标准分。
根据标准正态分布范数表和换算公式Ti=500+100Zi,建立《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综合分)-分数区间[100,900]》。
执行省份:
将原国家卷I和国家卷II合并,采用国家卷B。
河南(新高考预计2022年高一开始)、山西(无准确时间)、江西(新高考预计2021年开始)、安徽(无准确时间))
陕西、黑龙江(预计2020年开始新高中一年级招生)、吉林(具体时间不详)、甘肃(预计2019年开始新高中一年级招生)、青海、宁夏、内蒙古自治区地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卷A(原国卷III):四川、贵州(预计2021年启动新高考)、云南、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