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定义,义务教育的定义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的定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的定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是什么意思?
九年义务教育的意思是说:
1,九年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2,九年义务教育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
3,九年义务教育是以六三制,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为主,多种学制并存的一种制度,包括6年小学教育、三年初中、三年高中教育的一共九年的教育时间。
4,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的目的与特点?
一、含义: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二、特征: 中国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的特点。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 统一性。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 希望对你有帮助
义务教育是指国家义务为全体少年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接受基础教育的义务。其目的是让全体儿童青少年都能够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获得基本文化素质和社会道德操守,并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
其特点在于注重普及性和开放性,面向全体儿童青少年,教育内容全面而均衡,强调德育为先,追求学生的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无偿、普及、强制、均衡等特点,使得其在建设人民满意教育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义务教育开始于哪一年?
1911年。
旧中国正式提出试办义务教育是1911年。该年7、 8月,清政府学部派人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教育会议,会议议决了《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等文件。本案明确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期,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也是规定了“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至此,从清末以来,拟议、酝酿了10余年的义务教育之事,终于被认定。
1937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学龄儿童强迫入学暂行办法》,这个时期的义务教育概念是强迫教育。1940年4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制定《国民教育实施纲饭》,规定国民教育分为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两部分,两者同时实施。
扩展资料: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七年义务教育是什么?
七年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七年时间。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其实这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年限制为九年制,即又称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的定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的定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