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城区义务教育管理,红安城区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红安城区义务教育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红安城区义务教育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红安县民政局五保供养怎样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办理条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并长期在农村居住,拥有承包土地(山林)、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当地居民中的残疾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农村不足百人的学校,该撤并还是该保留?
农村学校不足百人该不该撤并,首先这个问题我觉得不能够按照学生数量这个单一标准来回答,还需要综合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水平、教育环境、地理位置等等因素。就算抛弃这些,以学生数量来确定农村学校的撤并与否,在如今的现实的条件下也不是很合理。我手上虽然没有官方的权威数据,但是就按照我这些年去到各地农村调研的经验来看,在农村地区,学校数量超过百人的已经是很少见了,大多数的学校只有几十个小孩,甚至有些小学已经没有完全的六年级教学制度,只有几个低年级,高年级的小孩还需要转学再去别的学校。
从我的个人情感出发,我其实也不赞成农村地区过度地去进行学校的撤并,学校的撤并是为了让农村地区的小孩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但是这个目的在政策的现实执行中已经有所偏离了,造成的结果是让很多农村的小孩不得不选择去城里上学,一方面增加了上学的费用,一方面又让这些小孩无法享受到家庭的关怀与教育,而家庭的教育其实在小孩的成长阶段是至关重要的,为了学业上一个好的环境放弃家庭环境其实在我看来还是很值得商榷的一件事情,因此农村地区的学校还是很有保留的必要。
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保留的。
对于农村来说,特别是地广人稀的中西部贫困地区,每个公立学校的学生肯定多不了,如果不切实际地以就读人数来撤并公立中小学校,意味着很多孩子需要到更远的地方去上学,而这种后果是什么呢?
现实情况是,由于交通不便,年龄幼小的孩子在求学路上面临很多风险!有的虽然能够用校车接送,一是道路交通问题同样面临风险,二是必将加大学生家庭负担,对于贫困地区来说,结果将是迫使更多面临这样问题的学生早早辍学!
这种情况其实已经正在中西部地区发生,对于学校的撤并,地方教育局和乡联校这些中小学管理单位具有很大的自主权,而考量撤并与否的重要标准正是学校就读人数!
什么才是公平?教育才是最基本的公平!只有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力得到保障,特别是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得到保证,这个社会才有公平可言!那些贫困地区、贫困家庭才有希望!精准扶贫工作才算得上真正的“精准”!
基于此,强烈建议国家不仅仅只对义务教育立法,还应该对学校设立及撤并进行更严格、更审慎的管理!而不是在城市大量建设公立中小学,而在农村到处搞撤并!
至于这样人数少的学校老师人数少,运营负担过重怎么办?如果国家能够用财政完全保证老师的福利待遇而确保人数少的学校正常运转,当然是好事!现实情况是,国家和地方财力显然还做不到,这就是撤并学校和教师流失、人数过少的症结!
其实,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只要管理者改变一些管理和考核方式,完全可以解决这些矛盾!比如,在乡内甚至是县市内实现教师共享,让老师能到多个学校授课,由让学生跑变为让老师跑,通过多处授课来让老师,特别是边远地区的老师待遇大幅度提高,为这些学校吸引和留下优秀人才,又能刹住学校撤并之风,确保更多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何况前不久出台的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的相关条例已经解决了这一方式的政策条件!
我觉得这个办法绝对可行!希望大家多多转发,让决策者和管理者看到,以改变落后地区教育问题!
谢邀!关于这个问题却实很伤脑筋,从孩子们学习环境教育质量上来看,确实应该撤校合并给孩子一个充足高质量教学环境,让孩子们能更好的享受先进的教学资源。
但从家长方面来看却实有些为难,虽然大部分学校有教育部配发的校车,但接送点却是指定的,农村人家住所比较分散东一处西一处,近了的二三里路,远了的七八里路。孩子不能自己去学校指定点坐车,需有家人接送上下学。而现在的父母有几个不是在外打工挣钱养家,接送孩子的重任落到爷爷奶奶头上,早上为了不迟到五点半起床路远的五点就起来。长久下来对孩子好吗?幸福点的可以坐上校车,一接一送到月底交车费,这几年农村人挣点钱不容易刚拿到手,就被学校各种费用收走不少,不交又不行,让家长也很为难呀。
虽然说了这么多啰嗦话,但细想一下为了孩子以后好,不至输在起跑线上还是并校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红安城区义务教育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红安城区义务教育管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