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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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高考倒计时
中国政法大学发布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20日至29日。招生人数不超过92人。材料须于3月29日前邮寄。复试采取笔试、面试、体测的形式。详情请参阅下文。
中国政法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号文件等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实施“自主选拔计划”2019年自主招生“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择优选拔。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创新意识、创新潜力的高中毕业生(不限于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他们既有文科,也有理科。外语仅限于英语。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不超过92人,入选人数不超过录取计划的200%,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三、工作程序
2019年自主招生流程如下表:
序列号
关联
时间
内容
1
报名
2019年3月
考生报名
2
资格审查
2019年4月
审核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
3
公示资质
审核结果
2019年4月
公布允许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4
测试
2019年6月14日
到17号
组织考生来校参加考试
5
公布测试结果
2019年6月下旬
确定入选名单和招生政策,并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布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6
入场
2019年7月
入场
7
公布录取结果
2019年7月和8月
独立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布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候选人报名采取自荐形式。我校不给中学分配推荐名额。法学专业相关学科专业突出、成绩突出、潜力巨大、品学兼优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申请材料中,考生须提供切合实际、能反映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自荐材料,包括一封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和经历、获奖情况、性格优势和成就、入学后的努力和想法)大学)。等,需考生本人填写),《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提供初中、高中课程学习状况及相关成绩,学术能力测试成绩及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能证明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候选人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的材料。候选人可提供中学、社会团体、个人专家的实名推荐,作为候选人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非必填)。推荐人(单位)应对所提供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信的形式和内容可自行定制。
我校不以论文和专利作为评审依据,但学生提交的论文和专利将由发表论文的期刊和专利授权机构进行核实,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论文和专利,以确定它们是否原创。如有必要,将联系高中核实论文和专利的形成和发表过程,以及学生在论文和专利内容相关科目的学习状况和学业成绩。考生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本人在材料上签字。任何非本人签名将被视为欺诈。我校将组织对以上材料考试期间提供专利、发明及论文的考生进行深入考核。评估结果将不计入考试成绩。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取得考试成绩的,其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二)报名分组
考生可选择“应用型优秀项目”和“涉外优秀项目”之一进行报名。不得同时报名两个项目,且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组别。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9日。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3月20日15:00开放,并于3月29日10:00关闭,确认志愿截止至2019年3月29日11:00,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请登录“试点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具体填写要求见系统),按照表格要求逐页下载、打印并签名盖章(不签名不通过)或逐页盖章)资格审查),并附个人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应聘者须填写《简历》“补充材料”部分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目录)系统(必须直接输入目录,不能上传照片或PDF文件),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申请材料须装订成一册,材料编排顺序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自荐信及其他材料。考生寄出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含3月29日,3月29日以后邮寄视为报名无效),以EMS物流查询信息为准。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9122,邮编:102249。
考生提交的所有注册申请材料必须经过中学审核并由校长签署,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中详细公布。
(4)其他
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得同时申请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大学专项招生。
五、资格审查(初审)及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择优选择部分考生来校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时,将分别评选“应用型优秀项目”和“涉外优秀项目”,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
(二)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发送至2019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六、测试、入选标准、录取要求及公示
“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测试、分别确定入选名单。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一)测试
测试表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笔试满分为300分,面试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全程录像备查。
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环节,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面试时间段(上午、下午)、考生分组、考生考试顺序、考生所在考场、评委所在考场都是通过抽签随机决定的。考试结束后,考生当场在评委打分表上签名,确认个人成绩。体育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和坐位体前屈。
考生报名、考试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告与信息”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单独。
(二)入选名单确定及录取标准
我校将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体育学科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体育学科考试成绩是确定选拔资格的重要参考。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人选及专业。“应用型优秀项目”和“涉外优秀项目”按照绩效排名进行排名。
1、“涉外优秀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量200%的比例单独划定评选线。入选线内的考生将有资格选入法学专业(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
2、“卓越应用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评选线。选拔线内排名前20名的考生,将有资格选入法学专业(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其他候选人已获得入选“应用卓越工程”的其他专业资格。
(三)录取政策
我校将根据排名对入选考生提供以下优惠录取政策:入选考生参加2019年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须达到学生所在省份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模拟招生线是由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根据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招生各高校最终录取比例计算生成的。政府)。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上海市相关最低招生控制参考分数线20分以上的上海地区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录取浙江省高考成绩(不含加分)的考生。达到浙江省规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且达到40分以上的,我校予以录取。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选科要求。江苏考生选科要求为BB。高考总成绩未达到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分数不予折算。合并本科招生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招生控制分数为准。入选考生填写高考申请表的方式和时间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入选考生的自主招生意愿、高考总成绩、公示的优惠分数、所选专业以及我校模拟录取线等因素,决定是否录取。
(四)公示
20196月中下旬,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2019年7月,对填报我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2019年7月-8月,我校将公示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七、咨询方式、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热线:010—58909122
招生办公室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二)监督、申诉举报渠道和违纪处理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评委均须签署工作责任书。个人、高中、专家和社会团体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视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取消考生相关资格。予以撤销,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省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察部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9
八、其他事项
1.我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报名指导、考前培训和辅导等相关工作。
2、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3、本手册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教育部如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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