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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12年,义务教育法12年实施时间

发布时间:2024-08-29 02:57:00 义务教育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法12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法12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2年义务教育谁提出的?

12年义务教育是莫言提出的。莫言在两会上提出的将9年义务教育改成12年,并取消小升初,初升高考试,取消大学等级,一部份上大学,一部份上职业院校的提案。莫言凭借长篇小说《蛙》获得第8届茅盾文学奖。2012年10月11日,因为其“以幻觉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首位获得该奖的中国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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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第12条规定?

,国家和地方应当保证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普及质量,为实现全民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义务教育应当坚持免费、普及、公平的原则,重点保障社会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学校应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义务教育接受者的质量和水平,对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予以教育。

同时,学校还应当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养和基本专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国家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此,义务教育法第12条为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上的基础和保障,为保障学生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12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这一规定强调了法制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它要求政府以各种形式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让公民了解法律常识,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以实现更加公正的法治社会。

同时,它也强调了政府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中所扮演的角色,提醒政府在治理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十二年义务教育是什么?

十二年义务教育,是指将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中国特区、民族地区、浙江、广东、河北多地都尝试了高中免费教育,取得很好反响。但主要还集中在民族地区、沿海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 十二年指从小学至高中的义务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改为12年什么意思?

延长十二年,是为了不让孩子过早进入社会。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共12年的课程设置是经过长期实践、反复调整后逐步建立的,符合目前国际上普遍做法,基本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基本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目前还不具备延长学制和将学前、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法12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法12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