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2006,义务教育法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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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所以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06年是几年义务教育?
九年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2006年6月提出的。 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普通小学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实行三年义务教育。这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法哪年颁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86年,
2、具体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
3、该部法律确认了国家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虽然只有18条,但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1986年7月1日起,义务教育法实施时间。
九年义务教育是从1986年开始实施的,在2006年国家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虽然2006年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但从溯源来说,九年义务教育是从1986年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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