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对象,我国义务教育的对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的对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的对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专门培养人的活动。人的发展是有规律的。教育只有依据人的发展规律去进行,才能达到既定目的,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是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教育必须依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就是使教育影响同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相适应。
三千年前,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说过“有教无类”。所以,教育的对象是很广泛的,可以是任何人,比如现在的老年大学,特殊学校等。从狭义上说,教育的对象是符合年龄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
2023年秋季学期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政系的对象包括哪几类人员?
见义勇为子女,经济困难低保户,烈士的子女。孤儿,残疾人子女。
2023年秋季学期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政系的对象包括的几类人员是。见义勇为子女,经济困难低保户,烈士的子女。孤儿,残疾人儿童,残疾人家庭等六类对象。资助标准为1000元每年。
义务教育优抚对象什么意思?
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六类人群将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我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增加2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可增加30分投档。退役士兵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其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的寄宿学生还将酌情给予生活补助。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习期间免交杂费、书本费,对其中的寄宿学生还将酌情给予生活补助。在高中及以上阶段公办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可减免50%以上学费,并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帮助。
除此之外,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可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录取时可加30分投档。
此次,残疾军人及子女也被列入优待范围,办法要求,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残疾军人在校期间学习免交学杂费。
我市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今后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可降20分录取,并不收取省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而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另外,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办法还对相关奖学金做出明确规定。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还可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和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社会捐助,学校也将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的对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的对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