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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也要义务教育吧,《恶魔也要义务教育》

发布时间:2024-08-28 12:56:18 义务教育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恶魔也要义务教育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恶魔也要义务教育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些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而免于刑罚,对此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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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决定的,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可免除刑事处罚,但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死罪的不得判死刑,最高无期。


这个制度其实也是绝大多数文明国家所一直提倡的,并不只是单我们国家而已。

其实这个制度对于受害者来说确实很不公平,未成年人犯罪相比成年人来说更霸道也更狠。每个学校都有校园欺凌,从而产生的强奸,虐待,侮辱,故意伤害甚至杀人,但是就是因为未满14周岁而免于刑事处罚,就是因为一些未满18岁,而免于刑事追究。

虽然愤怒,但是无可奈何,法律就是法律,说不追究就不追究,这就是现实,虽然现实确实很残酷。

不应该“免于刑罚”,因为随着时代的变迁,如今“未成年”人的心理未必都很那么幼稚,他(她)们违法的性质其恶劣程度模仿成人甚至严重于成人,所以老旧的法律条例必须迅速修改,刑法的作用除了惩治犯罪之外还有震慑犯罪。对于未成年犯罪,程度恶劣、涉及生命和人生安康的犯罪行为,不应当轻易豁免刑罚,比如最近的“肢解”命案,应当在未成年期间可以由家长在赔偿的前提下进行保释,保释期限截至到“成年”之日,保释期间限制本人及保释人的行动自由,保质期到达后当即收监重新审判。

告诉孩子,只要看谁不顺眼就收拾,而且是往死里整,一定不留活口防止以后报复,最好能灭门。反正不入刑怕个球。家里没钱赔,爱咋咋地。给孩子配上刀棍之类的武器,防止别的家长也这么教。

是不是极端点了。这事想想就害怕。

这就是法律的残缺,法律也应与时俱进,由于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也发育成熟得快了,所以刑法在年龄上也应该提前几岁实施,那样对受害者才相对公正些,同时也能相对减少学校和社会上一些暴力,要知道很多少年暴力都会演变为成年暴力的。

法律是高于道德。若是低于一般道德。就如偷盗是道德要谴责和。达到一定条件。是由法律解决的。这个法律规定的起点低于一般道德要求。是保护做恶者还是保护受害者。是让做恶者感到恐惧还是让无辜者感到恐惧。是站在做恶者的立场考虑。还是从保护无辜者的立场上考虑。法也是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考虑的。法有什么样的目的和结果。就能看出立法者是为谁了。

孩子教育,要是没了惩戒,孩子会怎样?

没有惩戒就是放纵就是积习,毁子害人!

为什么要惩戒,是孩子做了错事,却不思悔改,理直气壮我行我素,(即小树长歪了,若不及时矫正,一旦定型,必成废才!)日久成习,害己害人害社会!将来要么不成器无作为,要么做恶成魔鬼,最终撞得头被血流被社会所拋弃!

从小事做起不养虎为患助纣为虐,把小错扼杀在萌芽状态!向好走阳光大道!

犯错分多种,有的是无意不知,有的是故意得利取乐,有的是明知故犯,有的是积恶成习…!

从心理学上讲,犯错有有意识无意识两种,但都必经及时矫正,前者明示即好,后者惩戒家法法治,让他负出代价而不敢为!

所谓的错,是指不合规矩逻辑常理,伤到害到影响到侵犯到了别人…!比如有的愿意欺凌霸掠,讽刺挖苦,骂人打人,出言不训,偷窃抄袭,不敬老爱劝,独占独享,…!把做恶成为炫耀得利自我慰籍的手段。

若能及时矫正惩戒处罚必能抑制不良心态行为的滋长扩大漫延!

及时性准确性,方法得当措施得利,就能抑恶扬善,去劣存优,治邪扶正

!教育也正是落实立德树人,没有了惩戒,不仅是教育的失利失误失败,更是养恶积邪,是与社会进步相背的!或者说是失去了育人的本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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