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双向选择(实现校企双赢)
【聚焦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
职校的同学们,你们暑期实习了吗?——
拿什么来推动学校与企业的“双向抢购”?
光明日报记者金浩田光明日报通讯员苏仁新
新学期伊始,李阳将成为天津某职业学院的毕业生。用他的话说,“这个暑假别太忙了”。他一直在学校合作的公司实习。“这不是第一次实习,总感觉很好,让我更早感受到工作氛围,尽快熟练运用学到的技能。”
5月12日,河南省焦作市温县职教中心的老师指导学生进行工业机器人实训。徐红星摄/光明影业
事实上,每当提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定是绕不开的关键词之一。它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最突出的办学优势,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但产教融合不足、校企合作不足一直是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痼疾,导致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脱节。
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发挥企业办学重要作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产教不融合、校企合作不深入、不切实际”有哪些表现?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1.缺乏长期支持,校企合作流于表面
“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合作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双方都很难快速找到利益平衡点,因此,两者看似合作热情高涨,实则存在着无形的矛盾。”退到一定程度。”西南大学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林克松表示。
6月17日,学生们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职业技术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室进行直播实训。龙盟主动/光明图片
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国教育科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聂伟的认可。“企业面临产教融合的‘合法性’困境。产教融合更有利于人才培养,是基于学校立场的教育行为。这与企业作为企业的身份有些不符。”市场经营主体。”聂伟认为,企业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不容易听到声音。“校主导、企合作”的现象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产教融合流于表面。
“企业参与的成本与收益难以平衡,影响了合作意愿。由于税收优惠、资金补偿等支持政策不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投入与产出难以平衡。另外,企业深度参与学生的订单培训、学徒培训,加入企业后的稳定性往往与企业初期投入不成正比,企业压力很大。”河北工业大学校长迟云霞表示:“一些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缺乏与实际的有效结合。”企业需求,提供的人才和技术服务还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学校的教育水平、服务能力与企业发展缺乏匹配,缺乏长期的合作支撑。”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刘晓补充道,当前,职业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升学热”思维,导致合作意愿出现“倒挂”现象。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学校热、企业冷”的局面逐渐转变为“学校冷、企业热”,加剧了合作的流于表面的倾向。
刘晓认为,制约校企合作深度和可持续性的关键问题是校企合作激励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到位,校企行为难以保障和规范。企业合作。现实中存在主体责任多样、权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导致校企合作关系不稳定。
“校企合作普遍呈现‘松散’的形式。”林克松总结道:“很多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的基础并不是真正基于企业发展需要、产业发展需要、职业学校需要。校企合作有其‘表象’,但缺乏‘内在’。”’,而真正符合我国校企合作需求的模式还非常匮乏。”
2、“产教不融合,校企合作不深入”。为什么?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领域最关键、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校企合作之所以难以深化,也是多重因素交织影响的结果。”林克松介绍,一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校企分离以来,企业更加注重生产独立,对自己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缺乏认识。另一方面,随着普通高等教育的扩大和发展,我国职业教育一度陷入办学困难的局面。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对企业吸引力不够,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难以满足要求。企业发展的需要。
7月11日,学生们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汽车维修实训。鲁中南/光明影业摄
“不深不实”的校企合作,进一步链接到产教融合“融而不融”的深层次问题。刘晓指出,目前政策层面虽然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提供了“组合拳”激励,但现实中,合作企业的选择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对校企合作的考量较少。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金融、财政、土地、土地”影响。由于“信用”诸多要素的依赖关系不同,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比如大中型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等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好、产教融合基础好的企业,面临着技术迭代、产业升级等问题。另外,自身的天赋虹吸效应也很明显。对职业院校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的劳动力依赖度较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而那些正在“攀登”的企业,面临着技术的升级、迭代和用人技能的倍增,往往产教融合更有内在动力。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迟云霞还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还存在政策差距。职教集团尚未实现实体运营,校企资源想融却不敢融。产教融合机制尚不健全,行业人才需求、技术科研信息发布等机制尚未建立。
3、“双向冲刺”需要企业方加大力度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办学,为解决校企合作难点提供了实践指导和法律保障。”迟云霞认为,解决校企深度合作困境的关键是要确保职业教育法真正落实到位,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企业参与并不困难,也没有什么好处。
聂伟建议,要进一步增加有效政策供给,加强产教融合政策的协调性和系统性。加快制定发布混合所有制办学文件,积极探索培育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案例,为学校的投入共享、产出分配、风险共担等提供原则性安排。产教融合各方参与,防范系统性风险,解放生产力,为各方创造发展空间。
“真正落实产教融合企业激励政策,要重点解决三个关键问题。”刘晓指出,一是明确标准规定,制定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标准,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清单;二是出台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教育效益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落实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奖励机制;三是强化评价监督,加强对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认定。机制、退出机制,强化技术转移和培训的可转移性评估和保护治理。
聂伟认为,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还需要企业方做出更多努力。一方面,差异化建立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根据企业政策,灵活运用金融、金融、土地、信用、声誉等激励因素,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使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可以获得一些东西。另一方面,职业学校要瞄准产业转型,优化产业升级方向,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进程提供良好环境和更大动力。
迟云霞为推动校企合作提供了新思路。她认为,依托教育部与部分省份共建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可以率先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经营,支持和鼓励企业组织或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参与组织高质量职业教育。通过推广实施积累丰富经验,降低风险和成本。
《光明日报》(2022年8月16日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