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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9-26 12:05:00 义务教育 821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住房建设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局〔2018〕61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市人民社会保障局〔2022〕4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杭州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审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2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浙江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的、中央企业杭州分公司)、给排水、暖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工程机械、建筑材料、园林建筑(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不含按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拱墅区、高新(滨江)区、富阳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桐庐县、淳安县申请人选择当地法官申请评审。

2、应用平台

2022年,全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及申报工作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及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进行申报。

三、申请审核条件

基本申报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师资格申请条件见附件1,量化评分标准见《省级平台》。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请人提交审核的申请材料应当按照“省级平台”展示的内容要求逐项真实、完整,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应当具有代表性,且不宜过多。各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在本单位的业绩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填写审核意见时,将公示信息录入系统;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相关区、县(市)受理点,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不良影响,个人和申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各受理点收到申请材料后,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对象及时通过系统上报。申请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见附件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见附件3;时间表见附件4;各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职称申报受理点及纸质材料受理点地址详见附件。5.

5、公示制度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前,将对申请人的评审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在“省级平台”和杭州建设网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进入专家评审。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不予审核。审核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省级平台”和杭州建设网同步公布。

六、审查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号(浙物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评估费为每人180元。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在“省级平台”缴纳费用。支付完成后,“省级平台”将生成电子发票。未付款将不会导致审核。

七、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我们坚持评价把品德放在第一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对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长期工作在第一线。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评价条件》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要求。2019年起累计修满45个学分即可申请通用必修科目、行业必修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在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注册/)以学分为准。

(三)事业单位考聘一体化。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当在核定的职称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职位数量和工作需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员参加评审(须列入《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职位》))。

(四)适应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总承包模式改革。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业绩可作为评价依据。对他们的经验和能力的评估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类别进行。参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第12、13、14条。规定。

(5)完善绩效档案信息。申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时,应先在省级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各级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为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档案建设,请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将绩效档案维护作为日常工作,每年登录并及时维护相关信息方式。

(六)增加临安区、建德市等2个区县(市)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权重。临安区、建德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申请人,工作年限达到10年但未满15年的,加2分。工作满15年但不满21年者可获4分。工作满21年者可获4分。以上得5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得2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得4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得4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得4分。技术工作21年以上得5分。根据山区26个县相关材料要求,同等条件下对淳安县申请人给予适当倾斜。

(七)规范项目绩效及其他证明材料。工程业绩证明必须有申请人姓名,可以是设计资料、工艺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必须经过第三方认证,如加盖审图印章和姓名的设计图纸,以及各方的印章。图纸审查签到材料、过程中五家主要单位盖章的技术交流材料等。

项目复杂程度分类参考详情见附件7。其中,申请人的专利成果,如果是通过专利权转让、发明人变更而取得的,在审查中不予认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国家协会、学会和其他社会团体颁布的标准;论文必须专业获得技术资格后发表,必须有封面、目录、正文内容等材料。

(八)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杭市人民社会保障局[2022]46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参与慈善公益事业”被纳入评价标准。

(九)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

1、申请材料中发现发表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虚假、非法期刊上的论文,或冒用中国科协出具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国家科技成果奖证书》的论文,将按造假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自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按《证明》办理的,其注册权限被撤销的,其注册资格将自动取消。自该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更高级别职位的资格审查。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机构等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申请人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本市将按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规定通报处理。

(十)评价结果。审核结束后,审核结果由市建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布。文件发布后,申请人可点击“省级平台”上的“电子证书下载”图标,下载工程师资格电子证书。取得资格的评价表按报送程序加盖印章确认后退回各职称受理点。由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按规定将一份评价表存入申请人个人人事档案。同时,各评估机构应按要求将评估表留存一份。

(十一)申报原则。职称评定原则上以人员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一致)为依据。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项不具备的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各中学评估办公室均可受理,评估结果在浙江省内有效。人员归属地在本省但不全部在一个市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职称时,原则上由社会保险参保地单位提出申请。

八、其他岗位要求

1、各申请人应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及高级工程师资格申请条件、申请审核流程、材料要求等附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申请内容;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未制作、涂改申请材料。等待诈骗。

2.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加强审核管理,遏制假冒舞弊,倡导诚实守信,及时归档审核结果个人纸质材料。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合理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管理,进行指导和培训,熟悉审核政策,加强审核和监督;要加大对制造、涂改虚假材料等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力度,一发现就查处,对配合、纵容举报人员弄虚作假的举报单位,一经查实,按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工程师资格申请条件.doc2.申请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doc3.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4时间表.doc5.各评委会办公室、职称申报受理点查询电话及纸质材料受理点请点击地址.doc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模板).doc7项目复杂度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