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违规该怎么办(违规招生停止招生多久)
湖南日报3月30日讯(记者于蓉)今日,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厅纪检监察组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高中学校招生发布“六项禁止”。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中等职业学校,暂停招生。
这“六严禁”包括:严禁虚假广告和欺骗、误导学生;招生过程中严禁地区、学校之间阻拦学生和地方保护;严禁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和教师、向初中学校缴纳入学金。学校和教师向高中学校索要并收取任何名义资金或物资;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更换、干扰学生填写中考申请表、选择就读学校;严禁公办、民办高中不按照批准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标准和办法进行;严禁中等职业学校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不得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联合办学,不得委托招生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或提前报读初中本科生可能举办普通高水平班,或擅自开设国家控股专业,或通过虚假注册、学籍重复注册等违法违规手段获取国家专项经费。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录取制度。2020年起,五年高职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平台公开发布,招生工作纳入市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优先安排招生批次,严格规范招生入学手续。
联合办学行为也将进一步规范。《通知》指出,省内联合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主力学校原则上必须是高职院校或省优秀中等职业建设学校、国家改革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学校。职业学校、合作学校必须是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严禁以联合办学名义获取国家财政资金,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除招生计划或限制招生、减少国家名额等单项或多项处理。和省级职业教育项目资金,三年内不得取缔。评估申报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项目,取消省级职业教育品牌学校称号、停止招生资格等。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初中学校,给予以下单项或多项处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和考绩资格等措施。对发现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及我省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