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上岗流程及规定(竞聘上岗百科)
8月8日,马鞍山市、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2022年和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第一批(城区学校)岗位竞聘上岗公告》。2022年,将采取竞争性招聘方式,交换部分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竞争性招聘计划
本次竞聘计划共86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2、招聘对象
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县内农村学校在职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报考中小学岗位)。
三、竞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年度考核评级为“及格”以上。
2、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要求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位要求国民教育学士及以上学历。体育、信息技术科目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
3、学前教育岗位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学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竞聘学科相符(其中机电工程学校须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涉及年龄的计算同理)。
5、应聘者须取得现设立单位的批准。
4、竞争性招聘方式
竞争性招聘将通过职业素质测试(笔试)进行。
5.竞争性招聘程序
竞争性招聘工作由和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职业素质测试、公示和招聘。
(一)公告
竞争性招聘工作方案将在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导航县)网站及部门子网站和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现场报名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竞争一门学科(不指定参赛学校,机电学校纳入中学报名、专业素质测试、竞聘)。
1、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处。
3、相关材料:个人申请(经现所在单位批准并加盖公章);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为确保应聘者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竞聘全过程。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不符合竞聘资格要求的,一律取消资格。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职业素质测试或竞聘资格。资格。
(4)专业品质检测
1、专业素质测试内容及分数计算
中小学岗位专业素质测试内容: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义务教育本学科课程标准内容(2022年版);本学科的课堂教学设计。职业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内容40分、教学设计40分)。
学前教育岗位专业素质测试内容: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幼儿园学科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幼儿园工作技能:幼儿园环境创设能力、日间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小组教学、生活活动、幼儿游戏等)。职业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学科知识40分、工作技能40分)。
二、职业素质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质量测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专业素质测试地点:和县第二中学。
(五)公示及聘任
专业素质测试结束后公布结果。根据职业素质考试成绩,按学期间各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该指标排名垫底,则按排名顺序排列)根据申请学科教学设计(工作技能)成绩进行排名,若仍相同,则按照课程标准(学科知识)内容、公共知识表现排名、择优竞赛进行排名对于帖子)将公示3天。无异议或问题不影响岗位竞争的,确定为竞争候选人。县教师管理中心按照排名择优择校(排名相同的,按竞聘确定办法排序,下同)。因自愿放弃竞聘而出现空缺的,按职业素质考试成绩最高分至最低分等额递补。竞争性岗位候选人按照规定与竞聘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委办公室、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与法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和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通知(合政办[2021]15号)现予施行。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在报名前7天通过“万事通”APP实名申请“健康码”和“行程码”(持有“红码”和“行程码”的考生)黄码”将不允许注册),请仔细阅读《和县2022年县管校聘改革竞聘上岗专业素质测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1)并签名《和县2022年县管校聘改革竞聘上岗专业素质测试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不适合参加职业素质测试的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和参加职业素质测试。
七、相关事项
竞争性招聘工作由和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监督。本工作方案由和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55-(和县教育局)0555-(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热线:0555-(和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注:以上咨询监督电话可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