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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地工人摔死(我在工地上干活,摔着了应该找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4-08-15 03:32:49 义务教育 76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在西安雁塔文化新天地升级改造项目地下停车场工作时,他从约4米高的架子上坠落。他的头部和肋骨多处骨折,脾脏破裂并被切除。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出院后想拿到赔偿回家休养,但找不到人处理。

工作时从高处坠落。头部和肋骨多处骨折,并切除了破裂的脾脏。

西安工地工人摔死(我在工地上干活,摔着了应该找谁负责)

40岁的李先生来自甘肃,去年以来一直在西安雁塔文化新世界项目工地工作。晚上9点左右4月17日,“我正在地下室一楼三区加班焊接钢筋。我工作时机器坏了,所以我去第二个区域的架子上拿配件。还没等我爬到脚手架顶部,安全绳就已经在上面了。我从三四米高的架子上摔下来。摔倒后我处于半昏迷状态。我记得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叫来了技术人员,他们用手推车把我从负一层推到了地上。我疼极了,就让他们打了120。”李老师说,下一次他的印象就是被送到医院,医生开始治疗。

从事发当天起,我在西安红会医院住院直至5月5日,医院检查发现我的脾脏破裂,头骨、肋骨骨折。入院当晚做了脾切除手术,4月28日又做了开颅手术。“原来我的肋骨也受伤了,需要手术,但一直要我付钱,所以就出院了。出院后,我在工棚里没人照顾,连吃饭都得自己叫外卖,因为外卖不能送到门口,所以我只能去门口取。没有人陪药,事发后工地也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李老师说,该项目的总承包商是中国电建西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该项目是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分包给另外两家公司的。”一家公司白天进行钢结构加固。“一个在晚上焊接钢筋,晚上的分包商是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我正在晚上为鲍姓承包商工作。”李老师说,他没有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所有工作都是口头完成的。“现在我无法继续工作了。”我希望这个项目能尽快处理好,然后我就可以回家养伤,但还没人出面。”

5月5日,西安宏惠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中,李老师诊断为左侧上颌窦上壁、前壁、后外侧壁骨折,左侧颧骨、弓骨骨折,左侧上颌窦骨折。左眼眶、闭合性腹部损伤、脾破裂、肋骨骨折、左颞骨骨折、颅内积气等。5月10日门诊病历诊断为脾切除后伤口液化。

李老师的同事张老师说,当晚他和李老师一起干活时,李老师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我和另外两名同事把他推上手推车,并花了120美元给他打了一辆出租车。医疗。”

出院后,他住在项目旁边的板房里休养。

5月10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雁塔西路的文化新天地项目棚。从大门到李老师养伤的活动板房有数百米的距离。李老师腹部缠着纱布,左眼布满血丝。李老师的妹妹李女士称,事故发生后住院的医疗费都是鲍某支付的。截至目前,医疗费用已达12万余元。“因为工地不是休养生息的地方,现在弟弟吃不下饭,休息不好,每天都在工地,没有人监督,也找不到负责人。”我们现在要尽快得到伤残、误工等损失的赔偿,赶紧回家吧。”李女士说,弟弟出院后,她从外地赶来处理此事,并联系了包某,包某表示会将此事汇报给项目总负责人孙某。李女士与包某的通话录音显示,李女士想要该项目总负责人孙某的联系方式,而包某则表示自己很忙,“没时间管你的事情。”

工地保安队长:让他去项目了解情况,同时打电话拦住他

10日下午,记者和李女士等家属来到位于西安市建建东路的中国电建西北分公司小寨公园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施工现场城市。门口值班人员说,这里是文化新天地地下车库的施工现场。随后,值班人员联系了保安队长。“我四处寻找,领导都不在,我大致知道这件事是在晚上发生的,具体情况需要向项目部询问。”保安队长表示,他会电话联系项目部保安,请记者和家属前往。项目部了解情况。保安队长告知的项目部位置就在李老师养伤的活动板房旁边。

记者和家人回到项目部,与保安沟通后进入大门。走了没多远,他们就被拦住了。保安接到工地保安队长的电话,责令他们拦住记者及其家属,不准他们进入。保安当着记者的面多次给队长打电话,但每次都被挂断。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保安队长,询问为何让他亲自来这里找项目部。事实上,他打电话给保安队来阻止记者。“因为项目部确实没人,进去也找不到领导,我刚才给项目部打电话询问了,但领导都不在。”保安队长说道。记者询问项目部的办公电话,保安队长表示没有。

经过沟通,保安同意让李女士进去照顾弟弟。

包工头表示,等伤势恢复后,再讨论赔偿事宜。该项目总承包商负责人表示,将核实此事。

记者电话联系了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鲍某。他说,该项目的总承包商是中国电建西北院。西北院把这个项目交给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建强再分包给他。他请李先生来施工。“事故发生当晚,下班回来的路上,李某爬到另一个工作面上摔倒了。他当时在第三工区工作,事故发生在第二工区。我不知道他为何摔倒。”去了其他工地。施工现场有人,有安全绳等安全措施。”包先生表示,此事已向中国电建西北分公司汇报,目前正在等待李先生伤势康复。他们将与建强等人一起,与李先生协商误工、受伤等赔偿事宜。“现在已经给他支付了13万元的医疗费,他才出院几天,(康复)没有什么是确定的。目前还无法谈论它。”

鲍先生称,他与李先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不会进行不同级别的分包。我们只有一份安全协议,仅此而已。”

记者尝试联系雁塔文化新天地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部项目负责人孙某,但无人接听。10日晚上7点左右,李女士联系上了孙某。孙先生称,他不知道4月17日李先生出事的事情,并表示他也不认识鲍先生。孙某简单了解情况后表示,将核实情况。如果属实,就会安排专人处理。该患者目前不在城里。“以前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件事。”

律师: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属于工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山律师认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两种违法分包行为,《认定查处办法》第九条总结完善了前述法律法规关于违法分包行为的规定,列出了七种违法分包的具体情况,其中之一是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分包。本次事件中,该项目的承包商为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如果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将承包劳务分包给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则属于违法分包行为。水平。是一种违法行为。

赵良山称,受伤的李先生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他是在夜间为某工头干活时受伤的。如果晚上的分包商是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那他就可以算是李先生了。与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事故受伤的,视为工伤人员。相关伤害。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者报告受伤情况。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协调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协调区申请。安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李先生及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均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李老师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需赔偿李老师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陪护费、停薪工资、劳动能力残疾等。补偿金(如果被判定为伤残)等

赵良山建议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尽量与李先生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李先生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