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近期,教育部出台相关规定,老师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陆鹏飞)近日,宝鸡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号文件,明确提出家长要正确发挥在学生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支持和鼓励作用。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老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作业中的错误,不得布置需要家长完成或要求家长代做的作业。
《通知》指出,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要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出发,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布置作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核心能力的发展。促进研究作业多样化,准备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不同形式的作业。学校和教师的作业评价要淡化学生之间的横向比较,充分发挥作业的诊断和改进功能。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的作业结果,更要关注学生的作业态度、作业习惯和作业过程,充分发挥作业的多方位教育功能,减少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通过作业。
《通知》要求作业布置必须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根据学生情况准备作业,合理安排不同类型的作业,注重作业形式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寒暑假作业应注重科目平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科目应布置综合性、探索性、参与性、操作性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在作业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各科作业管理,引导教师注重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教师布置作业的行为。教师要加强课程标准和作业设计研究,严格遵循课程标准,注重学生核心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学生设计和编写作业的能力。
积极倡导“无作业日”。小学正常上课期间,鼓励学校每周有一天(周末除外)不布置作业(或除语文、数学外的一科不布置作业)。初中正常上课期间,鼓励学校除周末外每月有一天不布置作业(或语文、数学以外的一科不布置作业)。利用“免作业日”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休息调整、发展专业知识、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和机会。
“要正确发挥家长在学生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支持和鼓励作用。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老师布置的作业,或者纠正孩子作业的错误。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这需要父母完成或要求父母为他们做。”《通知》指出,要明确家长的教育责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配合,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通过社会宣传、家长学校等方式规范教育和作业,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加重负担”的现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师作业的考核。杜绝“繁、难、偏、陈”的作业内容和形式,杜绝机械性重复作业,杜绝通过增加作业量来惩罚学生,杜绝对家长参与的过高要求在学生作业的完成和批改中,真正做到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减轻学生过多的课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