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宣!关于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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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招生工作坚持总体稳定、小范围优化的基本原则。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20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
2021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
青岛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外初中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青岛市外初中就读并返回青岛市参加高中招生的青岛户籍学生,需要向市教育局申请统一组织考试以上所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