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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1 21:45:34 义务教育 98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辽宁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1.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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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2.学校地点及地址: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为沉阳崇山校区(沉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沉阳蒲河校区(沉阳市沉北新区道一南街58号)、辽阳武胜校区(沉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阳市青年街38号)。)。

理工科专业在沉阳崇山校区授课,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在辽阳武胜校区授课,英语、日语、俄语在辽阳武胜校区和沉阳蒲河校区授课(辽宁省教育厅公布)省招生办公布计划)(准确),其他专业均在沉阳蒲河校区授课。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立)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5.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5.9万平方米(约218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1平方米;师生比为18.6:1;专任教师149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6.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7.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8557.9元;289本书10,000本书,平均每个学生拥有91.3本书。

2.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只招收英语考生的专业:

(1)外语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专业、亚澳商学院专业。

2、零起点教学的外语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韩语。

3.其他专业语言不限。

4.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等因素确定省级招生计划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扶持政策及前期规划安排。

一般预留规划不得超过规划的1%,艺术预留规划不得超过规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对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别)计划,选科要求和综合素质档案使用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系及我校官方网站。

3.专业设置说明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生修满学业并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5.收费说明

一、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生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制度。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每学年收取1000-1200元。

2.学费、住宿费退还方式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教财[2006]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号文件要求,学校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手续

我校设有多项校内、校外奖助学金,并建立了以学生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完善的助学体系,以及学费减免。

(一)学生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申请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为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500元/学期,三等260元/学期。学期,单项100元/学期;企业奖学金。

(三)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社会补助金。

(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要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五)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6)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的经费安排,学校对孤儿实行学费、住宿费免收政策。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流程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过程和结果按要求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说明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同批次录取(按学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定批次)。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全部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完成国内学业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且成绩符合要求的,可以自愿申请出国留学。出国留学学费按照国外合作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并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亚澳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国外学位授予标准,将获得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招生方式说明

1、投资比例

我校转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通用转学比例)。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大学申请与录取

(一)学校自愿录取按照有关省市要求执行。

(二)申请入学时,按照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执行;选择专业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录取。

(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优先”原则录取,即优先选择专业。

(四)普通本科专业按照“分分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选择”:即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包括加分),并按顺序一一搜索候选人。如果第一个选项已满,并且满足考生填写的一系列选项,则将依次搜索第二个、第三个及后续选项。

(五)报考同一专业、同等学历高考成绩(不含加分)的考生,录取顺序为:先有省招考委认可加分的优先录取;其次,具有最高职业抱负的人将被优先考虑;第三,给出具体科目成绩。优先级最高的优先,学科优先顺序如下:文学(不含外语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专业排名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科专业排名为数学、外语、语文;经济管理类专业排名为数学、外语、语文;外语文学专业排名为外语、语文、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名为外语、数学、语文。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满分的70%。

(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职业志向的考生。

(8)江苏省普通考生,要求考试科目必须为AB以上,且要求考试为4C1。录取后,按照“先成绩,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考生。如果提交的成绩相同,则按照选修科目成绩的优先顺序录取。选修科目成绩的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

(九)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10)我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包括:经济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金融、保险)、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理(物理学、应用物理)、化学(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详见《3.须知》有关上述相应主要类别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主要设置”。专业类培养学生完成基础课阶段学习后,将根据成绩和志向进行专业分流(定向招生学生不参与分流)。

4.艺术类招生规则

(一)录取原则中对学业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参考控制线乘以比例,然后四舍五入为整数。

如果学生所在省份招生办规定的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规定的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则该专业按照最低控制线执行学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文化课程。

本科招生控制线批次:本科批次合并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采用强基础方案对应的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原则中专业成绩说明:

在举办专业学校考试的省份,专业成绩以学校考试及格成绩为准。

不组织专业学校考试的省份,专业成绩以相应专业省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的及格分数为准。

5.新生复习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学生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不符合招生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特殊类型招生温馨提示

学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辽宁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及教育部发布的相应类别招生政策信息执行。我们学校的本科招生网站。2020年辽宁省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将作为本科批次高校申请的一部分填写。设立单独备案单位,不再单独录取批次。

7.联系信息(邮寄地址、电话号码、网站)

地址:辽宁省沉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

电话:

学校网站:

本科招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