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的要求是?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
(3)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
(4)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主要是小学、初级中学),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具体设置审批办法,则由省一级政府规定。
高级中学一般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体设置审批办法,也是由省一级政府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