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育英学校!

合肥育英学校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义务教育 >2019年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吗(2019年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嘛)

2019年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吗(2019年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嘛)

发布时间:2024-08-07 20:01:43 义务教育 96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津财会[2019]23号

2019年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吗(2019年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嘛)

各区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促进政府会计管理职能转变,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按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10号)规定,[2018]277号)等,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2020年的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参加者

我市管辖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指定时间内获得指定积分。

2、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2019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见附件1)执行,专业科目内容按照《2019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见附件2)执行)。

3.继续教育方式和学分衡量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分制管理的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低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19年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每门通过的科目将转换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以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考试,或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天津市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者折算90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个学分,学分年度以会议结束当年为准;

(四)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会计业务竞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折算90学分;

(五)参加国家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业教育(学位)教育,当年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可折算90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为准。为准;取得学历、学位当年无成绩单的,以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六)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项目。如果项目已完成,每个研究项目将折算为90学分;如果与他人合作完成,每个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者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以项目完成日期为准;

(7)在国内统一序号(CN)的经济类、管理类报纸上独立发表会计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如果与他人合作发表,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将折算为30个学分,其他作者折算为10个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以论文发表日期为准;

(八)独立公开出版会计账簿的,每本会计账簿计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书籍第一作者计90学分,其他作者各计60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以第一版首次印刷时间为准;

(九)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学时(45分钟,下同)折算3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以相关行业协会确认的年份为准;

(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学分折算3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为培训所属年份;

(十一)参加市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每个学分折算为3个学分,该学分所属年份为培训年;

(十二)参加本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每个学分折算为3个学分,该学分所属年份即为培训所属年份;

(十三)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为培训年度;

(十四)参加并通过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等专项培训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为培训年度;

(十五)担任评委参加全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份为当年工作已进行;

(十六)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必修科目学习要求完成公共必修科目学习学时的,每学分折算为公共必修科目1学分(最多30学分)完成课程后获得学分)。

4.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全市会计诚信平台(天津会计网主页入口)采集会计人员信息,并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通过会计诚信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登记平台信息等事宜。财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行学分登记等日常管理。

对于前述继续教育方式第(一)项至第(十)项、第(十六)项,由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提交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的信用登记和确认。

第(十一)、(十二)项中,市财政局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办理信用登记;

第(十三)至(十五)项由市财政局直接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用登记。

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市会计学会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等日常管理事务。

五、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优先考虑在线教育,逐步形成以在线(远程)教育为主体、面授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教育得到补充。

(二)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和监督,并予以备案和公布经确认的继续教育机构。

(三)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人为本,按需授课,突出重点,提高能力,切实保障合法权益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四)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您可以拨打服务热线或进行咨询。

您还可以关注“天津会计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对话框中进行咨询。

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