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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发文 浙江要完成这些任务(3部门发文,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4-09-01 02:50:19 课外活动 89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性保障,加强学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设内涵普通高中,关爱特殊教育学生,提高素质教育,配备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数字化战略行动、综合改革等重大行动。我们来看看具体内容——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扩大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行动计划的意见

3部门发文 浙江要完成这些任务(3部门发文,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建设兵团:

建设教育强国的基础在于基础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切实落实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组织实施新时代扩大和改进基础教育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显着扩大高中生教育规模。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加快幼儿教育建设。教育优、学优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学”的美好愿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额供给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优质教育扩大覆盖机制资源会更加齐全。特殊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巩固和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力争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率达到60%以上;新建一批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优质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大幅增加;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高中生毛入学率持续提高;20万以上县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全覆盖,融合教育水平显着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落实普惠学前教育行动,推动普惠高质量发展

1.扩大普及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普惠资源结构,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在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园,依托乡镇公共中心公园办村公园,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协调资源配置和入园需求变化,积极稳妥消除幼儿园“大班制”。

2.完善成本分摊机制。原则上,2024年各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共经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00元。有些确实困难的地方,可将标准延长至2025年。有条件的,可得到进一步提高。现行标准高于600元的,不得降低。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贴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

3、改善薄弱幼儿园办学条件。加大薄弱幼儿园改造升级力度,完善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丰富适用的幼儿教具、游戏材料、绘本,规范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建立薄弱幼儿园扶持机制,通过城乡幼儿园结对、优质幼儿园推广、公办幼儿园辐射等方式,加快缩小幼儿园差距。

4、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运营,加强对幼儿园师资资质和设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推广、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各省(区、市)均安排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幼儿园名称不规范、名称与核准名称不一致、虚假宣传、违规使用幼儿教材或海外课程等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5.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要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遵守公平合法。诚信原则,根据幼儿园实际运营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各地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综合政策,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监管,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价格调整频率和幅度,必要时进行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遏制过高的收费。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均应存入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的银行账户并统一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专项检查力度,查处和揭露一批违法收费典型案件,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6.提高保护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幼儿教育实践,促进高质量师幼互动,引导各幼儿园不断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推动幼儿园与小学深度对接,提高办学和学校适应成效,严禁提前讲授小学课程。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改革,扭转功利导向,扎根一线研究解决幼儿园实际问题,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支撑。

(二)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加快高质量均衡发展

7.促进优质学校的潜在扩张。对有条件、办学水平高、公众认可度高的学校,“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能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兼并周边薄弱学校。倾斜师资配置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规模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因地制宜改造学校地上、地下空间,开辟学生活动场所。

八、加快新建优质学校建设。根据区域高质量均衡发展目标,制定3至5年周期新建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落实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快发展优质学校。通过高起点新建学校和改造支持基础较好的学校,新建优质学校。建成一批条件更好、质量更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优质学校。大力加强城乡学校社区建设,完善学区、组团办学管理运行机制,促进骨干教师交流轮换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校内办学进步各地区、各团体带头实现高质量平衡。支持边境地区“国门学校”建设和运营。

9.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各省(区、市)要适应城镇化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制定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指导意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小型农村学校,适当整合小、散、薄弱学校。农村小型学校,在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的同时,健全校际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0.完善优质均衡晋升机制。制定各省份实施方案,明确实现高质量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教育部与省共同签署关于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备忘录。选择确定一批城市(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试验区,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探索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城市(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县际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县区,通过先行先试,率先实现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完善县域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监督评估办法,指导各地开展自评和复查,稳步推进国家监督评估认证工作。

(三)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推动高质量特色发展

11.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通过区域集团化办学、城乡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团式”教育人才帮扶等方式,继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托管帮扶县。因地制宜,促进职业教育与人民群众愿望协调发展,新建、改扩建一批高质量普通高中。

12.推动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建设一批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特色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性高中。支持一批有基础的地区和学校带头开展特殊学校办学试点。在保证必修课程开设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的特长和发展需要,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学校的体现。具有学校特色的系列课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3.加强全县标准化建设。提高普通高中建设标准,各省(区、市)将深入推进当地县域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改善县域办学条件。国家继续支持县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四)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强化高质量融合发展

14.扩大特殊教育资源。鼓励人口20万以上县举办符合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人口20万以下县因地制宜开设特殊教育班;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较大城市加快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衔接幼儿园至高中全学段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15.促进包容性和包容性发展。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培训、交通费等给予补贴。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等融合发展,评选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学校。加强一体化教育资源建设,推进国家、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

(五)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行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6.构建“思政大课”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育人,把教好原则作为开好思政课的本质要求,统筹用好中小学思政课国家统一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将思想政治课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中。选拔推出一批思想政治“精品课程”,加强优质教学辅助资源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思想政治教师教研共同体和集体备课制度。开展“学新思想、做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

17.加强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深入实施国家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精选基础教育精品课程,推动教学方法创新。加强科学教育,办好科学课程。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确保完成规定实验,开展探究实践活动。丰富科普教育资源,开展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活动,丰富读书资源,搭建读书服务平台,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于读书。

18.加强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协调社会资源促进教育与体育融合,开设全方位的体育艺术课程,鼓励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落实每日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的要求并定期开展学校体育比赛和艺术展览,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艺术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防治学生近视。制定校本劳动教育清单,在校内外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定期开展家务劳动和校园劳动,定期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劳动。

(六)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提高师资保障水平

19.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按照培养新生代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完善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综合素质和综合教育能力,加大师范生培养和补充力度。急需学科的教师。深入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完善分级分类、阶梯式的教师成长发展体系。加强教研支撑和领导,健全各级教研体系,推动地方各学校常态化、有效的区域教研、网上教研、校本教研,加强立足实践教学的研究问题和教学案例。

20.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招”管理机制,实施基于学区、组内、城乡之间的骨干教师交流轮换计划,加快实现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县;支持团队交流,加快薄弱地区学校和农村学校提升。加强县域协调,推动思想政治、科学、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急需学科师资校际共享。各地对培养和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和支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和教师,将在各级考评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动建立新录用教师到学历较高学校实习制度。

(七)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赋能高质量发展

21.提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和应用水平。丰富平台优质资源,统筹建设覆盖德智体、艺术、劳动各方面的数字资源,实现课程教学资源覆盖教育部批准的所有版本教材。拓展应用功能,增加智慧课堂、双师课堂、智能作业、在线答疑、在线教研、个性化学习、过程评价等综合应用。提高应用效果,加强师生应用培训,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完善应用激励机制,推广融合应用优秀案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

22.完善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用数字赋能提升教育治理水平,推动学籍管理、课后服务、辍学控制保障子系统全面应用,完善党建德育、校园安全、阳光招生、电子毕业证、集团办学等子系统,加快实际应用,着力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效率。完善“学优教育”APP,搭建家校沟通渠道,加快落实面向公众的基础教育管理服务,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

(八)实施综合改革攻坚行动,激发学校活力

23.推进质量评价改革。依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四大质量评价指南,构建学校质量自我评价体系,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对标研判,按标准整改;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和完善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质量评价、监督和评价工作。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评价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

24.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探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体系,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和“公民入学”改革成果,实行以居住证为主的流动儿童入学制度。实施地方高中招生和“公民招生”,完善“一基础、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运用;深入开展命题质量评估,推动命题规范化、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出题质量。

25.全面推进协同育人。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协调、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负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教育格局,落实各方相应责任和沟通机制。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基金中小学生校外学习实践活动项目,建设社会实践课堂,加强学习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社会实践教育体系。

三、组织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并报送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底前上报教育部。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责任,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及时总结宣传行动计划实施成果和经验,引导全社会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