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指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教师〔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办公室: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现已发给您。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组办
2018年2月11日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教师教育是教育的母机,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决策部署,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规划要求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采取切实措施,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教师教育队伍,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创新型教师队伍,制定振兴教师教育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强化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德树人,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提高素质以教师教育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动教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源头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成功创办了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学院和教师培训专业。教师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为我国教师教育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师德教育明显加强,教师培训内容和方式不断优化,教师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显着提升,为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以及更加公平的教育。
——落实师德教育新要求,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教师道德发展教育,用“四好教师”、“四引领”、“四统一”、“四服务”的要求引导教师成长发展,并在教师教育课程中详细落实,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教书、以德育人。
——提高培养标准水平,夯实国家教育保障基础。全面提高师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更多具有综合素质、业务知识扎实、接受过优质师范教育的本科层次教师,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更多专业素质突出、学识渊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普通高中培养更多专业技能突出、学识渊博的研究生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实践技能精湛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显着增加,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爱护幼儿、善于保育幼儿园的教师。教师培养规格和水平满足保障国民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
——改善师资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加强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学校师资培训,重点为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师资保障。支持中西部地区提升师范学校办学能力。推进属地化培训,逐步扩大师资补充困难地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训规模,为农村学校培养“能招、留得住、教得好、发展得好”的合格教师。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成长发展支撑服务体系,对全体乡村教师开展高质量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未来优秀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任教,师范生素质显着提高,用优秀人才培养更优秀的人才。以协作教育为重点,以基本教学技能训练和实践教学为重点,以课程内容不断更新为重点,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重点的教师教育新形态已基本形成。师范生和在职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
——充分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加强师范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基本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龙头、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为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主体的教师教育基地。以优质中小学为纽带,践行基地开放、协同、互联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进师德修养教育。制定出台加强教师培训中师德教育的文件和教师培训课程师德修养指导标准。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引导教师全面贯彻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制定教师法治培训大纲,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教能力。在师范生和在职教师中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养师德,通过经典诵读吸收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德,开设特色课程,组织开展师德教育。专项培训等形式。邀请模范教师和一线教师、校长走进课堂,组织公益教学、志愿服务等,努力在师范生中培养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师范生“师德第一课”系列活动。每年利用教师节后一周开展“师德周”活动。发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当代教师风采,大力弘扬阳光、美丽、敬业、默默奉献的新时代优秀教师形象。
(二)提高师资培训水平的行动。引导和支持师范本科专业发展,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本科层次教师培训力度。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新增一批教育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和鼓励相关院校扩大教育学硕士学位招生规模,对师范院校研究生升免指标给予统筹支持。支持探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总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适当增加教育类博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和鼓励相关院校扩大教育类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瞄准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完善教育类博士生选拔培养方案。博士生。办好一批幼儿教师专科学校和一批幼儿教师专科学校。各地根据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需要,扩大专科及以上幼儿园教师培训规模。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三)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行动。各地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采用公费定点培训、在岗返还等多种方式,培养和补充农村全能师资。小学和农村初中培养补充“一专多能”师资。“教师,优先满足边远贫困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需求。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和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专业发展支撑服务建设。”健全县区乡村教师体系,强化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在乡村教师培训中的作用。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给予乡村教师更多选择,提高乡村教师培训成效。推动乡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在职学习,鼓励和引导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国培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
(四)提高师范生素质行动。依法保护和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学生报考教师专业。健全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更名为“公费师范生”,合同教学服务年限调整为6年。推动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师范生公共教育。积极推进从初中毕业开始的五年制专科幼儿园教师培训。一些教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较高的高校对师范类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设立面试和考核,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教学潜力,招收愿意教学、适合教学、善于教学的优秀学生入读师范生。主要的。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设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置师范专业,招收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有教育情操的学生,重点培养教育学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学博士。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畅通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
(五)“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促进自主、合作、协作的教学方式转变。以探究为主要特征。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评选认定200门国家优质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和共享。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引导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制定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提高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依托国家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职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打造教师专业发展“信用银行”。
(六)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由地方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与中小学协作的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开展教师培训和职前职后衔接。推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培训质量。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以实践为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师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内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融合,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实施新一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引领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试点工程,培养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能在基础教育领域发挥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新教师入职教育的统筹规划,实行集中培训与岗位实习相结合的新教师入职教育模式。
(七)高水平师范教育基地建设行动。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层次结构、师范生招生规模、校内师范教育资源整合、办学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发挥师范生示范带动作用。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加强师范院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建设。国家和地方相关重大项目充分考虑师范院校特点,优先规划建设。推动高校有效整合校内资源,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体育师范学院。制定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以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引领,推动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学科学研究所(室)、电教中心等职能和资源整合,打造市县教师发展高地研究与培训一体化的机构按照简化、统一、高效的原则,更好地服务区域教师专业发展。高等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托优质中小学,开展师范生实习实习、教师在职培训、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工作。
(八)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行动。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了对师范教师出国留学的支持力度。指导和支持高校加大学科课程和教学理论博士生培养力度。高校对师范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计算、绩效考核等评价和管理要充分体现师范教育工作的特点。在岗位招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对学科课程和教学理论教师实行优惠政策。推动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师资共建共享,允许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导师特殊岗位计划。促进高校、中小学教师、企业人员双向交流。高校与中小学、高校与企业采取双向临时聘用、兼职等方式建立教师教育共同体。实施骨干培训师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专项培训,提高1万名专兼职师资培训师培训能力。建立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充分发挥教学科研人员、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师范生和在职教师的定期培训。
(九)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科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独立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定期公布在高等学校教育学一级学科中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加强教师教育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明确教育实践目标任务,构建综合性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与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加强师范生“三言一语”等基本教学技能训练。修订《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或评选推荐一批主干课程教材和优质课程资源。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课程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鼓励高等学校为愿意任教并协助参与必要教育实践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开设师范教育课程。建设公益性教师教育在线学习中心,为非师范专业和社会大众提供教师教育核心课程资源。
(十)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行动。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础状况数据库,建立教师培训质量监测机制,下发《中国教师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颁布,开展教师培训专业认证,认证结果将作为教师培训专业录取、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高校教师教育质量自我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专业学位认证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重点培养中小学教师,逐步实现教育硕士培养与教师资格认证衔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价体系。高等学校的教学和学科评价必须结合教师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将教师培训和培训纳入评价体系,体现激励导向。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振兴教师教育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为教师教育的振兴和发展。成立国家教师教育咨询专家委员会,为教师教育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教师教育财政投入,提高教师教育保障水平。根据教师教育发展和财力情况,适时提高师范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教师培训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共预算总额的5%拨付教师培训经费。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对教师教育的支持力度。要把教师培训作为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积极寻求社会支持,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教师教育项目实施跟踪监督机制。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对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先进典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执行规定、敷衍职责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提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措施,落实本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