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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艺术班历史教学计划(高三艺考生历史文化课计划)

发布时间:2024-08-26 12:11:19 课外活动 486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高三艺术班历史高考重点内容复习提纲

一、古代部分

高三艺术班历史教学计划(高三艺考生历史文化课计划)

古代中国

(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一、商周政治制度

(一)商朝的政治制度分为内役(商王直接统治的地方)和外役(商王直接统治的地方以外的地方)。商王对对外服务,即附属国家的控制有限。夏商政治的特点是神权与王权的紧密结合。

(2)西周的分封制(地方行政制度)

含义:分封制又称封建建国,即所谓“诸侯外戚,以诸侯屏蔽周朝”。

目的:巩固西周王朝的统治。

内容:西周时期周武王把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初期封国有:齐、鲁、燕、卫、宋、晋等。)

诸侯的职责包括:镇守领地、随从出征、进贡、朝觐、述职等。

诸侯的权利包括: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收赋役等。

作用: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边远地区得到开发,扩大了疆域;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社会等级序列。

局限:局限:诸侯国拥有较大的独立性,诸侯王权力过大,容易发展成地方割据势力。

瓦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诸侯国的实力增强。西周后期,封建制度遭到破坏,王权衰弱。战国时期,各国实行郡县制。秦统一后,建立郡县制,废除封建制度。

容易混淆、容易出错:封建制度又称封建国家建设。然而,“封建社会”的概念是在近代传入中国的。“封建”在西周的含义是“封建国家建设”,这显然不是后来的社会形态概念。

(3)西周的宗法制(权力分配制度)

起源:它是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制度直接演变而来的。

目的:巩固封建制度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关于权力、财产、土地继承的矛盾。

含义: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一种制度。

内容: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为表里。

影响:宗法制度保证了贵族的政治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在多个领域对中国的社会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

(现代对宗法制度的影响和认识:尊祖、尊老、幼幼的内涵仍然体现在当今的日常生活和观念中;但特权、等级森严、重男轻女、裙带关系等观念已经阻碍了现代民主法制的发展。因此,在对待宗法制度时,我们必须学会扬弃它,批判性地继承和发展它。)

容易混淆、容易出错:宗法制度是一种根据血缘关系来区分远近的制度。封建制度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地方行政制度。但是,封建制度并不是完全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政治制度。

(四)西周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是为统治阶级的日常政治和社会活动制定一些规则和仪式,并伴有特定的音乐;不同等级的贵族必须实行不同的礼仪。周礼作为维护等级制度、防止骄横的工具,有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它们已成为维持封建宗法制度不可缺少的工具。

(5)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以宗法制为核心,带浓厚部族血缘色彩;神权与王权相结合;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2、秦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中央集权:指国家的军事、政治大权属于中央,地方完全受中央管理和控制。这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实行集中系统由封建经济的分散性决定的。)管辖

(一)形成背景: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形成统一局面。

(二)基本内容:

皇帝制度:“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皇位世袭、皇帝独尊、皇权至上;权力高度集中。

三公九卿制度(中央官制):中央设“三公”,即丞相(负责政务,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折,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实际上是虚设)。九卿是三公以下设的许多重要的官员,负责具体事务。

郡县制(地方官制):为避免地方割据,加强中央集权,秦灭六国后秦始皇采纳李斯推行郡县制度的建议,把郡县制推广到全国。在地方分郡县两级,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郡县的长官(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作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3)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正面: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巩固统治,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巩固。

消极:容易导致暴政。(秦国的暴政导致人民的处境日益恶化,秦朝的统治很快就崩溃了。)

(也可以概括为:对秦朝的影响;对后世的影响)

3、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汉朝:(1)中央:利用中外朝来削弱相权加强皇权。中朝(内朝)由亲信近臣组成,参与军国大事,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中枢决策机构;外朝是原来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机构,成为政务的执行机构。

(2)地方:汉初实行郡州并列制,汉武帝时期沿用推恩令和附益法解决地方割据分裂问题,加强中央集权。设刺史监察地方。

(三)作用:巩固与汉朝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隋唐:(1)中央: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的职权范围及工作流程:中书省(负责决策、起草法令)门下省(负责批准法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六部组成:官方、家庭、仪式、军事、刑事和工业))

作用:三省相互牵制,分散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分工明确,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

(2)唐代实行道、府、县制;唐中期以后,在边境重点城镇设立节度使(拥有更大的自治权,控制财权和武装力量),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叛乱被镇压后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严重削弱中央集权。

宋朝:(1)中央:分割相权,实行“二府三司”制。以中书门下(政事堂)作为最高行政机构,后增设参知政事、枢密院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2)地方:削弱地方权力。收精兵:主要将领兵权收归中央,抽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削实权:地方上设通判和实行文官制。制钱谷:设转运使,各州郡的财赋,除自留一小部分外,其余由中央政府控制。

(三)作用:巩固封建统治,加强皇权,改变晚唐五朝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但却引发了一场“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这就造成了“积贫积弱”的现象。

元朝:中央设中书省行使宰相的权力,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另设宣政院管理宗教和西藏事务。行省制的实施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总的趋势: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4、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明朝:(1)明太祖废丞相,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两千多年的丞相制度废除。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仅备顾问兼协理奏章,不参与决策)。

(2)明成祖设内阁。(明宣宗时,授予内阁大学士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最后由皇帝裁定,即“批红”。)

内阁性质:皇帝的内侍咨询机构,不是决策机构,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作用是加强了皇权。

清朝:(1)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康熙皇帝设南书房,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南书房三足鼎立,相互制约。

(2)雍正皇帝定军机处标志着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目的:处理西北紧急军务。职能:跪奏笔录,上传下达。特点:机构简单,人员精干,保密性强,办事快捷。影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但是,军机处完全听命于皇上,军国大事皆由皇帝一人裁决,是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专制皇权达到顶峰)。

君主专制的加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加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从长远看,却妨碍了社会的进步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政治上,不利于社会民主自由发展,造成官僚机构膨胀,贪污腐败之风盛行;经济上,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思想文化上,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摧残了文化。)

对比:明清之际,英国等西方国家先后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英国的光荣革命、美国的独立战争等),建立起资产阶级的统治,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明清君主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极大妨碍了社会的进步。从此,中国社会的发展开始大大落后于西方。)

5、选官制度的演化

(1)选官制度变化和选拔标准:

先秦:士卿侍禄制(世袭制、血统)汉代:察举制(官员受考察推荐、孝廉品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评价者评价)并授予官员、门第和出身))隋唐:科举制度(选拔官员和人才的考试)明清:科举制度(八足考试选拔学者)。(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

(2)演变趋势:选拔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演变为学识才能;选拔方式由地方品评推荐演变为考试选拔;选拔形式趋向制度化,形式日益严密,体现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3)科举制的影响:

积极:打破士大夫阶级对官场的垄断,扩大官员来源;提高干部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维护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消极:科举考试的科目和内容大部分不属于儒家经典的范围。尤其是明清时期的八篇选文法,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维,压制了知识分子的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

6、监察制度的演化

(一)发展历程:秦朝中央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汉武帝设刺史监察诸侯和地方高官;北宋通判监督地方知州;明朝设提刑按察使、厂卫特务机构监督地方行政与司法。历朝都有监察机构的设置,如唐朝、元朝的御史台,明朝、清朝的都察院。

(2)评价: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治理,但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了其实际效果必然有限。

概念解读: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君主专制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的产物。它增强了古代皇帝的个人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中国的封建制度。这是一个专制政府。王位是世袭的。君主掌控天下一切权力,一般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有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官僚体系的趋势是皇帝任命他的亲信来取代和控制政府。官僚机构空虚庞大;中央人民对个人的严格控制,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使平民失去了流动的可能性。

集权是相对于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不具有独立性。他们必须严格服从中央的命令,一切都听从中央的指挥。

君主专制与集权的关系:君主专制必须实行集权,但集权并不一定要求实行君主专制。封建社会普遍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消灭,而中央集权将继续存在。目前,美国、中国等世界各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并非君主专制国家。集权和民主并不矛盾。

中国古代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建立并不断发展的原因:封建土地私有制和小农经济的分散性,需要强大的中央权力来维持。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幅员辽阔,需要巩固和统一多民族国家;韩非子法家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其特点是:皇权至上的原则;王位是世袭的;从中央到地方主要官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皇帝拥有立法、司法、行政等任意权力;它宣扬“君权神授”和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