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外活动方案,学校课外活动方案设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校课外活动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学校课外活动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法三十八条?
答: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你认为学校对学生应该有惩罚制度嘛?有什么好的建议?
很多网友表示,现在的学生很难管教。只靠说服教育,起不了多大作用,是不是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呢?当然可以。«人民日报»也发表文章称,将惩戒权还给老师。
目前,一个最大的困惑是很多老师不敢使用惩戒权,一旦没有把握住度,惩戒就变成了体罚。«教师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惩戒和体罚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就目前而言,没有一个具体的文件或者规定来阐释什么是惩戒权,具体包含哪些惩罚行为?只有靠老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把握这个度。通常认为,只要不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灵,这种对学生的惩罚行为是合理的惩戒。
前几天,一位老师用戒尺打学生手板,手板上出现了一道红色的印记,学生家长跑到学校来闹事,要求学校老师给学生和家长道歉,否则上告到教育局,你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建议尽早出台«惩戒法»。让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合理使用惩戒权变得有法可依。
在学校工作中,关于对学生的处罚制度的有无,如何采取惩罚,违规犯纪学生,是社会关心,教师担心的事情,据我查寻和教学经历,作如下分折?
教育是永远的话题,学生的教育与惩罚本来有的规定,今天成了学生家长关心有惑,教师教学中不好把握的事情,愿因在于,社会发展与教育深化改革的同时,学校教育中,对学生惩罚制度与时俱进印跟进,科学合理制定公布上,执行与知情问题上,造成了教育迷茫的结果。
学生的有关规定。
对违纪犯错的学生的处罚早已有之,几十年来一直摆在学校办公桌上,挂在学校或教室墙上,规定是这样的: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二、对高中阶段学生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三、对八周岁以下学生一般不予处分,可以给予口头批评教育,帮助改正错误。
四、特别标明,其中,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现今教育管理方式。
随有惩罚规定,但在当今学校教育教学中,大多数采取的是,
关爱教育方式,说服式,感恩式,情理式教育为主,很少或很难落实惩罚式措施,因社会和家庭原因,施教者在学生教育中处于两难境地,长此以往惩罚的合理性造受到质疑?
总的来讲,教育是希望!是祖国的未来!现在大家共同努力还不晚,希望我们的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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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明确的说学校对学生有惩罚的权利和相关的惩罚规定。具体用什么样的惩罚手段要根据学生到底违反了哪一条校规校纪,教育法规里面规定不能体罚学生,并不是不能惩罚学生。当然在惩罚的时候要适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社会群体都有与其相符合的规则。生活在任何社会群体中都必须遵行相关的规则。如果破坏了规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学生也是一个群体,只不过有一定的特殊性而已。只要是一个群体,再怎么特殊也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学生就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违犯了校规校纪,学校的老师是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的。不要认为是学生就不能管了,学生更应该从小养成遵守规矩的习惯。学生也不能超脱于规矩之外,出现破坏了课堂纪律的现象,老师必须进行管理。
有些家长总是拿老师惩罚学生说事,但是我们要知道,教育法规里面并没有禁止老师惩罚学生,只是说老师惩罚学生要适度,并且不能体罚学生。我始终不明白的一点是——家长到底把自己的孩子当什么了?难道想让老师把自己的孩子当皇帝来对待?要不要老是跪着教他们学习知识?要不要老是求他们遵守学校的规矩?老师管教你们的孩子,是为了他好。老师真是对你的孩子失望了,什么都不管,你的孩子也就废了。家长要做好孩子的表率,不要动不动就到这里告到那里告的。这样的行为只会让你的孩子没人管,对你有什么好处?我想恐怕是一些家长有钱膨胀了,觉得自己了不起了,觉得自己不能受委屈了。当然也有一些人是西方的民主自由看多了,心灵毒鸡汤看多了;搞的自己心灵扭曲。看到老师教育孩子就是违背了人权,看到老师惩罚学生就是损害了孩子的心理健康。要我说你家的瓷娃娃老师教不了,赶快带回家。
按照规矩,老师可以惩罚学生。手段也有不少:写认错书、在班级里做检讨、在学校里做检讨、批评、警告等等。就按照实际的情况再判断到底要做出哪种惩罚!
我们实际上要确定的意思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老师为了达到教育目的有惩罚学生的权利及付诸实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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