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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活动算不算加班 课外活动算不算加班费

发布时间:2024-03-26 23:12:01 课外活动 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课外活动算不算加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课外活动算不算加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生课后服务(就是老师给学生们曾加一节复习课)收费,这合法吗?

说句实话,这是不合法的行为!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课后延时服务吗?收费当然正常啦!

不错,课后延时服务的确可以收费,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

学校在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时,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

但老穆想说,课后延时服务,学校老师是不可以集中教学的。

如果集中教学,与有偿补课何异呢?

严禁单位、学校、个人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老穆认为,题主所在的地区,很有可能是课后延时服务每天增加一节课混在一起了。

由于疫情,学校开学推迟,落下的课程比较多,因而有不少地区双休改为单休。

再后来,考虑到单休对小学生不太好,于是就周一至周五每天增加一节课,周六照常放假。

比如山东济南,小学3—6年级每天下午增加一节课,周末双休。

如果课后延时服务费已经收了,又每天增加一节课,所以这两块就重了。

老穆认为,学校要么将课后延时服务费退掉,要么就不要上课,让学生自由选择。

如果题主不放心,可以打电话到你们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去咨询。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老师给学生们增加一节复习课还要收费?这和教师开设辅导班有什么区别?显然不合法,应该强烈抵制。

老师在学校范围内给学生上课“天经地义”,因为学生都上缴了学费,然而在学校内教师给学生增加复习课还要收费,不仅在师德上说不过去,并且在家长心里也接受不了这样的行为。早在几年级,教育部已经规定,禁止教师在校外私自开办辅导班,在辅导班任教,如今却提出给学生增加复习课,这与开辅导班有何区别?

课后服务本意是给学生更好的复习效果,但收费就违背了初衷

不少网友表示,教师提供课后服务相当于加班,如果是免费加班,相信没有几个教师会原因付出这个时间。学校教师提供课后服务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这部分费用不应当向学生收取,直接向学生收取补课费,那这件“好事”的本质就变了。

在我小学的时候,六年级的学生每天都提前两个小时上学,晚一个半小时放学,这无形中增加了三个半小时的学习时间。这三个半小时都有教师在教室上课,并且教师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的费用,后来才得知,这部分补课费用都由学校出了,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加我们学校的升学率。

所以,学校教师提供课后服务,增加一节复习课,本意是为了学生更好的复习,一旦收费,违背了复习课的初衷。

学校设立复习课收费,导致不报辅导班的学生学习跟不上,并且教育部已经明确表示课上不完可以到下学期继续上,禁止占用休息时间补课

学校教师设立复习课,最坏的结果是教师在学校正常上课的时候对知识点有所保留,将关键的知识点都放到复习课的时候讲,以此吸引更多的学生上复习课。这样的恶性循环将直接导致了学校内形成商业性竞争,对学校、学生的发展非常不利。

课后服务收费,这就会有有学生、家长因为收费问题不参加课后的复习课,而这部分学生将因为不参加复习课而在学习上跟不上,直接导致了学生之间的明显差距。

课后开设复习课的目的在于增加学生的学习时间,但教育部已经明确指出,今年开学时间比较晚,但任何学校不得利用学生的休息时间私自补课,课程上不完可以继续留到下学期。所以,在学校私自开设课后服务(增加复习课)本身就违反了教育部的规定,并且还提出收费,这样的行为应当强烈制止。

结语:利用课后进行补课这样的行为并不可取,虽然本学期的学习比较紧张,但教育部已经指出不得课后补课,所以增加课后服务并且收费的办法非常不可取,应当消灭在源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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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义务增加一节课没什么不合理,八小时之内理所应当,是其工作之责。但收费不合法,教育部有明文规定老师不允许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老师的工资有国家由纳税人保障,不允许从事公职以外收费的职务行为。

一些老师处心积虑,想方设法想将课外的违规补课和在学校的补课混淆,试图将课外的违规补课洗白,那是做不到的。如果从事与自己职务相关的收费有偿服务,那么你这种服务注定是不合法的,因为你没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允许,没申请注册备案没缴税,所以这种所谓劳动是违法的,所得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很高兴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看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五花八门,可能有老师,也可能有学生,但是都没回答到点子上来。

1.首先肯定地说教师私自在校内外从事有偿辅导不是违法行为(这里违法仅指违反狭义的法律),但确实是违规行为。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都是应予处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形。

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第十三条第五款更是规定了有这种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2.为啥那么多老师私自搞收费辅导却没有被处理?

学生不投诉或不敢投诉。根据上面的部门规章,这种行为无论是学生自愿,还是老师强制或变相强制都是违规行为。但是,实践中,那么多老师,怎么管的过来呢?因此对这种行为的处理主要依赖于学生向教育部门的投诉。然而,有的学生是自愿的,认为老师给自己补习,收一点钱是应该的,这样的人一般都不会举报。还有一部分学生是出于不敢举报,可能是考虑到举报后一些隐性的后果。实践中被举报的多是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辅导的行为。例如,某老师上课故意不讲应当拓展的重点内容,以让学生报自己的辅导为由,将课堂上应当教授的重点内容放在收费辅导中教授。这样的行为属于变相强制,学生完全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

3.老师工资本来就低,不补课让老师怎么活?有本事你来当老师呀!站着说话不腰疼。

在网上或者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或听到这样的话。我想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回应①既然选择了做老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必须遵守的,这也是做老师之前重点学习的内容。换言之,既然你事先了解了相关规定,并用自己的行动表示了对相关规定的认可和接受,现实中却不能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那么你就应当接受违反规定可能带来的后果。②我虽然不是老师,但是身边当老师的同学也大有人在,遵守国家规定的好老师也大有人在。老师工资低怎么活我不知道,可你们这些违反规定,背离教师职业道德的老师让那些遵纪守法的好老师怎么活?你们又想过吗?

最后一段话可能有些刺耳。但是,我相信不光是我,很多人都很讨厌那些知道规定,违反规定,却将自己的行为渲染的大义凌然,披上道德的外衣给自己开脱责任的人(仅指很少一部分背离职业道德的人)。相信这些人毕竟是少数,很多老师都是在背后默默付出,这些老师才是应当关注,帮扶的重点,也为他们点赞和加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课外活动算不算加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课外活动算不算加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