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光的波长是什么(可见光的波长是什么)
一般认为可见光的波长为380~780纳米!
自从引入场概念后,物理学逐渐误入歧途!相对论、量子力学和大爆炸理论都是基于对光的本质、光与介质相互作用的规律以及决定光速的主要因素的错误认识。完全不符合客观事实!
事实上,现代物理学的第一个错误就开始于引入场(引力场、电场和磁场)的概念,并将其视为可以独立于场源(质量和电荷)而存在的客观实体!由于质量和电荷的物质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布是不连续的离散状态,因此场只是力(万有引力、库仑力和磁力)的归一化。如果没有场源,场就不可能存在于空间位置。这就决定了该域不能是连续可微的函数!这直接导致场论相关的物理术语、概念、公式、定理和定律与客观事实不一致!
近百年来,物理学中层出不穷的奇异理论的根源,都离不开物理问题的数学化!
场(引力场、电场、磁场)被视为与场源(有质量和电荷的物质)分离的客观实体,在所有空间位置上作为可微函数独立连续存在,并发展为因此。场论是现代物理学背离现实、离客观事实越来越远的罪魁祸首!
所谓引力场,只是物质与质量之间存在的引力的归一化!
所谓电场,只是带电物质之间存在的库仑力的归一化!
所谓磁场,只是运动的带电物质之间存在的磁力的归一化!
太空中没有质量的地方就不存在引力场!
太空中没有电荷的地方不存在电场和磁场!
客观世界中具有质量和电荷的物质的真实分布是离散的、不连续的,这决定了所谓的万有引力场、电场和磁场不可能是连续可微函数!因此,高斯定理、麦克斯韦方程组、电磁感应定律等由场论发展而来的电磁学、电动力学中的高级公式和方程,不可能是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
可以肯定的是,光既不是电磁波,也不是光子,也不具有波粒二象性!
事实上,不仅不存在变化的电场和变化的磁场相互激发形成的电磁波,甚至电场和磁场也不是可以独立于电荷而存在的客观实体!太空中不存在电荷的位置不存在电场和磁场。这就决定了场论的所有推论和结论都与客观事实不符!
热爱物理的编辑朋友们以及国内的科学家们,请多质疑,少宣传,不要吹捧现代物理学中的相对论、量子力学和大爆炸理论!因为,根据我对光的本质、光与介质相互作用的规律以及决定光速的主要因素的长期研究和相关成果,光既不是电磁波,也不是光子,更不是电磁波。它具有波粒二象性。光只是存在于电荷之间的库仑力和磁力的表现之一,不能脱离电荷而独立存在!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理论都是对光基本性质错误认识的产物,完全违背客观事实!让这样的谬论邪说猖獗数百年,是全人类的奇耻大辱!
相对论基于光速恒定的假设,量子力学基于光子假设,哈勃定律基于星光红移与距离成正比的部分是多普勒红移的假设,而大爆炸理论基于假设宇宙与客观事实不符!
爱因斯坦关于光子的动量和动能与其频率成正比的假设并不成功,更不用说完美了!至少不能解释以下三大问题:
首先,为什么频率高于一定频率的光不能产生光电效应?违反粒子间相互作用的定律。如:X射线、r射线。
其次,为什么有些光电子的发射方向与照明光的夹角大于90度,违反了动量守恒定律?
第三,为什么红限(高于红限的光可以产生光电效应)不会随着照射光强度的增加而减少?也就是说,不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光子同时或相继作用于同一个电子,使其成为光电子(脱离金属表面,成为自由电子)?这违背了粒子相互作用定律!
光电效应只有利用与入射光频率相同的库仑力和磁力使金属原子最外层电子中的部分电子以适当的相位同步加速并进行轨道核运动才能完美解释频率并达到逃逸速度,然后变成光电子!
相对论、量子力学、宇宙大爆炸理论,都与客观事实不符!原因有以下三个:
一是:因为光速不但不会保持恒定,而且还一直在变化!不信的话,就用下面的方法直接测量真空中不同运动状态的光源产生的光速,考察它与产生光的光源的运动状态的关系。你会发现:真空中的光速与产生光的光源的运动状态直接相关。这一点也早已被光像差常数和斐索流动实验的结果证明了!
第二是:因为光既不是电磁波,也不是光子,也不具有波粒二象性、动量和能量!严格来说:光只是电荷之间存在的库仑力和磁力。它不能脱离电荷而独立存在。怎么可能有动量和动能呢?改变电场和磁场相互激发形成所谓的电磁波更是不可能的!这两种力仅存在于电荷之间。它们如何相互作用,形成新的力量?
第三种是:因为光与介质相互作用的规律是:入射光会使被照射的原子发生偏振(在相同的外力库仑力和磁力的作用下,原子中的电子和原子核会发生相反的状态改变)运动并改变原来的电态(中性态)电偶极子,其电偶极矩随入射光的频率和幅度变化,产生相位的二次光!由于星际空间存在密度低但数量巨大的气态物质,地球人看到的就是这些星际物质产生的二次折射光。其频率会因再生而略有降低,造成星光随距离减弱的现象。这就是星光红移与距离成正比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