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初中对口高中划片(2021兰州高中对口分配政策)
选择升入初中的学生,不享受中考分配到优质高中的名额。
每日甘肃新闻4月12日讯(本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吴永明)兰州市教育局4月10日公告《2023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跨地区招收选修生违反规定的地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凡选择就读小学的学生,不享受相应的初中分配名额”和“凡选择就读初中的学生,不享受相应分配名额”的政策。高质量高中”,严控学生异常流动。
严禁变相“夹击”生源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选拔学生。严禁利用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收、竞争生源。严禁通过报名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相关的赞助费用。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收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正常转学的学生、有能力的残疾学生。接受普通教育的人员和按规定应当招收的来兰移民子女。
严格执行均衡建班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新生初试,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严禁伪造学籍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身份、身份随人”。入学完成后,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应及时完成小学生学籍信息录入和初中学生学籍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的转移。
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学,严禁学籍分离、空学籍、学籍造假等情况发生。坚决禁止学校清空学籍、非法接收贷款生。对违规跨地区招生、违规转学、超出学校核定办学规模就读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和转学籍。
规范充电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材,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贴。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利用招生期间以政策规定以外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当年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将纳入教育监管事项,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咨询举报热线
为服务学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兰州市教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热线和信访接待室,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
兰州市教育局学生科:8831608
兰州市教育局安全应急科:8854819
兰州市教育局体育艺术处:8801379
城关区教育局:8438537
七里河区教育局:2612051
西固区教育局:7553064
安宁区教育局:7666178
红古区教育局:6213533、6211649
永登县教育局:6412601
高兰县教育局:5724063
榆中县教育局:5229349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8259975
高新区社会农业局:5607572
监督举报热线:8801413
记者吴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