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育英学校!

合肥育英学校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课外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发布时间:2024-12-30 22:50:02 课外活动 488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修订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目录》)是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指导性文件。是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高等职业教育规划。它是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拔高职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2、《目录》是在《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工函[2013]6号)要求的基础上,秉承服务发展的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主动适应、服务发展”,“继承、创新、灵活设置”“科学规范、体现特色”、“促进衔接、构建体系”等原则,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专项论证,全面修订、征求意见、优化整理、行政复议等流程。变得。

3、《目录》修订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以行业和行业分类为主要依据,兼顾学科分类进行专业划分和调整,原则上,大类对应行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组或技术领域。

4、《目录》分为专业类别、专业类别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用两位、四位、六位数字表示。《目录》涉及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为国家控股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5、修订后的《目录》与原《目录》相比,在体系结构上进行了重大调整,设置了“专业方向范例”、“主要对应职业类别”、“衔接第二职业专业范例”和“升读本科专业示例”等四项内容。专业大类保持原19个不变,排序和划分进行了调整;专业数量由原来的78个调整为99个;专业数量由原来的78个调整为99个;专业设置由原来的1170个减少到748个,列出专业方向和专业746个,对应职业类别291个,中职衔接专业306个,本科继续专业343个。推动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专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6、《目录》列出的“主要对应职业类别”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的子类别;列出的“中职衔接专业示例”和“本科继续专业示例”分别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