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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入学(安徽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5-01-02 13:04:56 课外活动 165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5月10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今年秋季的各项招生政策,读者可以从以下20个问答中找到答案。

1、《通知》推出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安徽省中小学入学(安徽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平台)

2020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的部署,同时实现了公民招生既定目标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2022年3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号文,明确了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相关政策。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精神新要求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招生工作,确保2022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省教育厅发010-30000。

2、《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共4部分16个方面。一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免试。包括严格实行就近免试招生、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规范报名信息采集、依法保障招生权益、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等五个方面。第二部分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包括统筹确定招生规模和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范围、维持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政策加分五个方面。第三部分综合协调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包括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两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广泛宣传引导四个方面。

3、就近免试入学有什么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一、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试、评价等名义选拔学生二、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县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班级规模规定,科学合理制定教育制度,并根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保证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地方公立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全覆盖。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点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有哪些要求?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县范围内的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在2021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审批机关要协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学生的招生需求;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市、区)对招生不满意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协调相应的跨县招生,但不得跨区市招生。

五、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入学权利?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通知》、《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义务教育控制辍学、保障就学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联控联控、保障工作机制运转作用,做好控制辍学、保障就学工作;认真查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民办学校”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违法行为。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导致其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电脑摇号要求是什么?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批准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者认可的系统实施电脑抽签,并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抽签。进行现场监督或者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择优录取学生。

7、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吗?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民办学校七年级入学可根据家长意愿,通过直接晋升的方式确定。直接录取学生人数未超过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录取;其余招生计划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直录取学生人数超过核定学生人数的,采取电脑抽签方式录取。

八、义务教育能否招收特殊人才学生?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要逐步减少特殊人才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殊人才招生。2019年起,我省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殊人才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九、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分班有哪些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起始年级要全面落实分班均衡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划分班级,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织加强班、尖班、高级班等。

10、采用信息化招生方式招生有何新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登记信息的采集必须规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登记制度。按照非必要不提供材料、非必要不收集信息的原则,提前明确并广泛公示登记所需材料、登记时间和办理方式。要积极利用“安徽省中小学招生登记服务系统”或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建设的招生招生服务系统,加快户籍、房产、社保等招生信息共享——全区相关信息,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准入,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疫苗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先决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向学生索取。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学生家长的职务、收入等信息。信息收集应在入学时进行一次,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重复收集学生相关信息。

1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什么要求?

落实教育发展规划和高中毛入学率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办学标准,科学编制普通高中,综合考虑当地生源,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防止新建大学校、大班,起始年级班级规模不得超过55人。

12、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有哪些具体规定?

普通高中实行就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内市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设在县(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当在本县范围内招生;设在设区的城市地区的公办高中,应当在区级或者市内几个城区范围内招生。民办高中的招生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高中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协调调整辖区内的招生计划。大学附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其他公立高中相同。对取消大班过程中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地区申请,协调学位资源配置,合理安排跨地区招生计划。

13、省示范高中达标政策具体如何规定?

《通知》澄清:学生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划分初中,按照喜好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入学学生不另行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就学指标原则上按照各初中实际就读、学习满三年并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划分比例。指标配置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与初中分配指标。入学率挂钩;指标原则上不跨区域分配,防止跨区域招聘。2021年仍有跨区域指标到校的地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招生范围分配指标;不具备条件的,重点要妥善处理好农村学生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问题,防止县域优质生源过多流失。理顺相互关系,避免炒作学区房,积极开展跨区域指标校内招生方式改革试点。跨区域指标主要分配给实力薄弱的初中,随着县域普通高中质量的提高,跨区域分配指标逐年减少。力争2024年实现全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