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整治10种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行为(海南整治10种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行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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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招生问题,省教育厅党委近日印发方案,决定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法招生行为专项整治8月中旬至9月底全省各地学校。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义务教育学校以下10类违规招生行为:1.义务教育学校计划外、无计划招生;2.义务教育阶段不严格执行严格规定的学校,遵守义务教育就近招生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或变相“挑尖”选拔学生;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生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或者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分班的依据;(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不纳入地方统一管理,招生与公办学校不同步,或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超出招生范围的;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6.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挂钩的“助学金”;7.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分班均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班、慢班;8、初中对学生中考排名,并公示中考尖子生;9.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学籍分离、空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对违规跨地区招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法规;10、买卖所谓入学“指标”,以方便择校并从中获利。
省教育厅党委要求,各市县要把违法招生行为专项整治作为2020年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法办学行为严重、办学不到位的学校严肃追究责任。专项整治。各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要对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情况进行流动专项检查,对违法办学的学校严肃查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法办学严重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问责。
其中,违规严重的学校将被取消当年优秀评价资格。同时,对学校校长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训诫谈话、行政处分、调离职务、开除等处分。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由纪检、组织等部门联合处理;对涉嫌买卖所谓入学“指标”等违法行为的学校或个人线索,将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省教育厅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监督热线已开通,公众可拨打0898-65324535举报情况。各市县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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