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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湛江市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文件)

发布时间:2024-08-16 02:44:24 课外活动 93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为适应本市打造规模化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湛江市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湛江市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文件)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为导向,以高度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改革创新为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为实现湛江五年崛起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充满活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15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生存发展能力和适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新增劳动力主要通过职业教育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22万人,每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万人次。2016年,湛江职教基地初步建成。职业教育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重镇、人力资源重镇、粤西职业教育中心地位基本确立。2020年,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和协调能力全面增强;全市新增劳动力充分靠职业教育培养和配置,灵活、开放、有序、规范的职业教育网络覆盖全市,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就业、创业和终身学习需求;职业教育基地初具规模,全面建设职业教育强市、人力资源强市和粤西职业教育高地。

三、基本原则

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适应性原则。中等职业教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自身发展实际,调整发展思路和策略,不断增强自身发展的适应性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中不断发展壮大。

(二)协调原则。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正确处理其发展的内外部关系,不断增强发展的协调性,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中等职业教育。坚实的基础。

(三)创新原则。改革创新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投入制度,坚持条件优先、制度创新,为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和条件保障。

四、实施步骤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可分为奠定基础和谋求发展两个阶段。

(1)基础阶段(2014-2016)。现阶段主要任务是调整解决中等职业技术学生免学费范围扩大后的生存发展问题,实现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转变,重点完成“三篇文章””。

1.在布局调整上做文章。根据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进入关键阶段的实际,以湛江职业教育建设为重点,全面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教育基地,进一步优化城市中等职业教育区。布局、办学布局和层次布局,不断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

——个区城市布局。继续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以坎江市为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集中财力在全市马掌湖广片区建设大型现代职业教育基地,努力把湛江职教基地建设成为广东省职业教育示范区、统筹发展的试验田职业教育,七年内自主创业培训孵化器。在此期间,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包括湛江机电学校在内的基地一期建设;我们将在2017年后开展后续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基本竣工。

湛江机电学校、湛江财贸中学、湛江卫生学校、湛江中医学院、湛江艺术学校、湛江幼儿师范学校、湛江技师学院、湛江第二技工学校、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做大做强技工学校、湛江现代材料技术职业学校等一批区域领先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各县(市、区)着力建设集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技术教学中心,形成以湛江职教基地和市区龙头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为中心的中心以县[市]、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为支撑,辐射粤西及北部湾地区的区级中等职业教育网络。

——学校布局。以湛江机电学校、坎江财贸中等职业学校、湛江卫生学校、湛洪技师学校、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湛江幼儿师范学校为龙头,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成立了机电、商业、医疗卫生、技师、农垦、幼儿教育等职业教育群,打造“六大职业教育航母”。一是以湛江机电学校为龙头,以湛江机电公共实训基地为基础,实现以实践培训为基础的工科院校大联盟。加强与企业人才培养合作,组建机电职业教育集团。条件成熟时,湛江机电学校职教基地新校区将申请湛江职业技术学院,保留湛江机电学校继续提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湛江职业技术学校与湛江机电学校在集团框架内组建工程人才培养联盟,将机电职教集团打造成机电人才和重化工人才培养基地。二是以湛江财贸中等职业学校为龙头,以特色专业为纽带,集聚全市商贸服务学校,吸引企业和行业参与,形成商贸职业学校教育集团,将商贸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成为商贸服务人才培养基地。三是以湛江卫生学校为龙头,以马章新校区建设为契机,整合相关学校资源,加强与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的合作。建立医疗卫生职业教育集团,把医疗卫生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成中高级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四是以湛江技工学校为龙头,与市级技工学校合作,整合湛江高技能人才公共培训中心资源,加强与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合作,组建技术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职业技术教育集团。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五是以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整合农业职业教育资源。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组建农垦职教集团,将农垦职教集团建设成为农工商一体化人才培养基地。六是以湛江学前教育师范学校为龙头,充分发挥龙头骨干学校的带动作用,加强区市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和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合作,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条件成熟时,适时成立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集团,整合湛江教育、湛江幼儿师范学校资源,积极申报湛江幼儿师范学院。湛江幼儿师范学院成功申请后,湛江幼儿师范学校将继续独立运营。湛江幼儿师范学院与湛江幼儿师范学校在集团框架内组建幼儿教育人才培养联盟,将幼儿教育与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成为高中级幼儿教育人才培养基地。

——级布局。在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根据我市财力情况,2016年前重点建设湛江职业技术学院、湛江幼儿师范学院。创办一批民办高职院校,办好现有的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在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分校或开设三二段、五年制专业。培育贵贸,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为湛江大产业发展培养高中层次技能人才。

2、在专业优化上做文章。按照专业与行业对接的原则,及时调整优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建立满足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专业布局结构。

——产教对接。未来一段时间,我市将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形成以钢铁、石化、造纸为支撑的产业集群。按照专业与行业衔接的原则,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当地行业发展方式和自身条件以及教育部2010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合理布局办学专业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石油化工、能源与新能源、纺织食品(制浆造纸技术专业)和服务海洋经济专业,填补了我市专业设置空白,形成了衔接的专业体系。拥有钢铁、石化、造纸等产业集群。框架。扩大专业覆盖范围,实现专业、行业的全面覆盖和深度对接。力争到2016年建立比较完善、具有区市特色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形成专业发展的整体优势。

——优化结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要在科学分析现有专业结构的基础上,找准自身发展定位,明确专业建设方向,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的集中度和关联性,实行一校一品、错位发展,形成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纽带、延伸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加强国家级示范专业和省市重点专业建设,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

——动态调整。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企业为主体、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工作机制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变化和就业市场需求及时作出调整。专业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与国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时间一致。学校专业建设每三年重新规划一次,专业布局结构全面调整,每年进行局部调整,始终保持专业与全行业的融合。与相关专业职位的良好联系。

3、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要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资助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中等职业教师工资财政保障制度,按规定实施师资编制,充实师资队伍。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建设和维护机制,保障中等职业学位和校舍维护资金需求,建立中等职业培训设备设施建设补贴机制,设立实践培训专项资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营经费。

(2)发展阶段(2017-2020年)。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可持续发展问题,实现从不和谐到协调的转变,重点推进“十个协调”。

1、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大规模产业建设的需要,预测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实现按需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发展需求无缝衔接。要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更加密切的校企合作,积极探索实施“教学工厂”、“企业校园”、“校企双元制”、“产学研”等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训一体化教学工作坊。”,实现按需教学,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衔接。

2.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改善中等农业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好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努力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林专业招生规模。总结我市国家重点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试点经验并逐步推广,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示范作用,扎实推进农村农业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市县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形成城镇职业教育“一中心、两重点”的基本布局;主导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大型职业教育基地为中心,廉江市、雷州市为重点,其他县(市、区)重点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城市职业学校与县职业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对口支援,实现辐射和整体提升。

4.促进学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市重点建设5-6所在校生1万以上的龙头中等职业学校和若干所在校生5000人以上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国家示范性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创建2至3个国家重点支持的县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示范性技工学院、技术工程学校(含高级技术工程学校)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优质职业院校并轨学校与薄弱职业学校通过联盟、集团、股份制等方式重组、联合办学,校际职业学校协调发展。

5.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在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合理规模的同时,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正确处理规模与质量的关系,把质量提升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要巩固,二要提高,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促进培训与培训协调发展。建立适应各类劳动者技能提升需要的培训体系,对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支持一批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职业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在首先完成学历教育任务的前提下,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根据劳动力的不同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如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上岗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开展新增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鼓励职业分支。技工院校为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鼓励职业技术学院与企业合作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构建以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开发与评价为核心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市、县两级制度。

7.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构建从初级到高级的完整应用技能人才培养链条。积极推广第三、二段中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争取更多学校参与试点工作,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引进民间资本兴办一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做好展亭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应用和运营工作。技工学院、湛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积极支持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升级为本科职业技术学院,将技能人才培养链条从职业院校延伸至专科、本科。

8.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在高中教育中的招生比例,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大致相当。逐步建立健全贯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双向学生流动机制。

九、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要积极参与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建立职业教育终身激励机制;打造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职业教育培训网研发各类职业技术培训软件,组织远程培训,积极实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扩大社区职业教育覆盖面。

10.促进民办职业教育与公办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制定并实施鼓励和实施地方性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举办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参与职业教育基地建设。职业教学基地建立了一批民办职业学校,形成了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学校为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办好现有民办高职、中等职业院校,帮助民办高职院校解决办学中的突出问题,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加强制度创新,为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和条件保障。

(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市县(市、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职业教育。各会员单位要肩负起各自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统一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每年制定湛江市劳动力资源需求报告,定期发布各级各类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企业、行业用工信息,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发展。

(二)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职业教育评估监督和定期检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加强职业技术院校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选拔公办职业教育学校配置“一把手”。

(三)完善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就业准入和劳动准备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凡是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优先录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培训证书的人员。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学生毕业后取得相关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四)完善资助体系。在制定生均经费分配标准的基础上,政府切实履行职业教育发展责任,完善投入机制,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形成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落实企业按规定足额拨出职工工资总额2.5%用于职工培训,市、县(市、区)政府拨出0.5个百分点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政策根据法律和政策。城镇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引入民间资金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减轻政府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