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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12 02:15:13 课外活动 566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所属院校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对接平台创新创业项目和社会投资,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互联网+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官网)

一、竞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宗旨和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推动竞争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形成“互联网+”新业态,提高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用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点是以大赛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高校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架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主办,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湖北省省长王国生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组织实施比赛的。

大赛设立了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专家组来自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为会员,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联合主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复赛、项目评审推荐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参赛项目要求

要求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推动产业升级和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作用,推动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行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入驻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户外旅游、房地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创业。

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具有明确、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产权;任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立即导致参赛权利的丧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若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报名时须提交完整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人书面授权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的创业项目,须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与者

根据参赛项目的创业阶段和获得的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进入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良好的创意和相对成熟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申请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不含在职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接受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一轮。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以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已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注册注册时间不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已获得2轮以上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含2轮)。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以后毕业)。

以团队形式注册。允许跨学校组队。每个团队必须有至少3名参赛成员,且必须是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提交的创业项目必须是团队策划或运营的项目,不能借用他人的项目。已获得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形式

比赛采用校级预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三级赛制。校级预赛由各高校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确定的名额选拔。竞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省(区、市)报名队伍数量、参赛院校数量、创新创业教育状况等因素分配名额。各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队伍总数不得超过4支。

全国共有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经过网上评审,评选出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7.日程安排

1.报名(3月-5月)。参赛团队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达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注册方法。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3月25日开放,截止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复赛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预赛和复赛(6月-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和管理报名信息。省级账户由竞赛组委会创建和分配;校级账户由各省(区、市)设立、分配和管理。初赛、复赛的竞赛环节和评审方式由各高校和省(区、市)确定。各省(区、市)将于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选拔候选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全国总决赛入围项目进行网上评审,评选出120个项目进行现场竞赛,决出金奖、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组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队伍提供服务。高校也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2016)提供的资源来宣传大赛。

八、评审规则

具体内容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

九、比赛奖励

比赛共设金牌30枚、银牌90枚、铜牌480枚。设立最佳创意奖1名、最具商业价值奖1名、最佳就业促进奖1名、最受欢迎奖1名。获奖项目将颁发证书,并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颁发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10.宣传启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省级竞赛和项目推荐。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和动员队伍参加比赛,为在校生、毕业生参加比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预赛的组织工作。鼓励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引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新,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11、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竞赛工作QQ群为:,请各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本群,方便竞赛工作沟通。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窦慧娇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10-,传真:010-

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政编码:

杨光,华中科技大学

联系电话:027-,传真:027--802

邮箱:plus2016@hus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东路1037号

邮政编码:

王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科学与工程系

联系电话:010-,传真:010-

邮箱:wang340@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