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育英学校!

合肥育英学校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课外活动 >江苏被教育部点名批评(被教育部点名批评的985大学)

江苏被教育部点名批评(被教育部点名批评的985大学)

发布时间:2025-03-14 06:37:04 课外活动 287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2018年11月最后一天,教育部办公厅通报了有关地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三个问题,督促相关地区认真整改,要求各地切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与湖北耒阳市、宁夏银川市相比,西安的表现引人注目。

1

江苏被教育部点名批评(被教育部点名批评的985大学)

报告指出,近年来,民办教育取得快速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化的教育服务,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义务教育的活力。但同时,一些地方义务教育发展中公办民办学校发展不平衡、履行政府职责弱化、少数民办学校违规办学等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教育的良好生态。

西安市是这样说的:

陕西省西安市忽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曾允许一些民办初中非法采取从小学到初中的综合素质评估,并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抽查”,在规模和质量上以最高水平招收学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差距拉大,导致初中“强为民、弱为民”,引发民办学校“择校热”,群众对当地教育十分不满。

请注意通知的措辞。首先,承认民办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义务教育的活力。但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民办教育成为主流,必须制止民办学校的“择校热”;其次,西安民办教育乱象的核心在于管理部门忽视管理;第三,此前从小学到初中的528考试是严重违规,不允许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抽查;四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良好教育生态。

西安群众对教育的不满是一个不需要解释的现实。

此前从小学到初中的528考试,从第一天起就注定被禁止。当时,民办初中已掀起“择校热”,但主管部门并未积极应对。相反,他们采取了这种绥靖政策,导致民办初中在规模和质量上与公立学校拉开了距离。马太效应愈演愈烈并失控。

这就像在刀刃上舔蜜一样。当你第一次尝到这个味道的时候,你就差点把舌头给割掉了。收获很小,但损失却很大。

如今,各大名校早已一一成为感兴趣的对象。他们的利益错综复杂,精力惊人。

高新一中违规公布高考排名。当我听说市局给出了合理合理的批评通知时,我不得不抵制各方的游说。

理论上,高新一中及其旗下高新学校的产权属于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这家千亿级国企就是参与高新一中的公司。日前轰动全国的“少女导演事件”,因其聘请了一位“80后”律师、董事长兼总经理,三名“90后”担任董事、监事,走在了公众的前列。观点。此事后续处理也间接证明高新一中为高新管委会全资所有,并非民间资本投资。

2

通知还提到了西安市校外辅导机构问题。

整顿规范校外辅导机构是国务院要求教育部今年的重点任务。11月26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发文要求,到2018年底,不得有机构无证继续提供培训。全国大部分省市都达到了过半的排名,而陕西省整改工作完成率位居全国倒数第三。

翻查西安市教育局官方账号,大部分整改行动集中在3月至5月,即电视政审前后。今年7月6日,西安市通报734家非法机构停止办学。此后,临潼等郊区县只有两三条零散的整改消息,但没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活动。

我找了几家大型培训机构。官网显示,共有120个校区,而教育局文件显示,只有三四个校区有证书。无证校园仍列在官方网站上,并照常营业。

主管部门经常抱怨非法机构隐藏在居民楼、写字楼内,没有足够的人力进行监管。然而,有时情况并非如此。比如凤城八路教育局旁边的停车场就有一个广告牌:

根据教育局公布的黑白名单,该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其广告牌只是存在于教育局同志上下班的路边。

截至2018年11月21日,西安市共有1009家培训机构申请学校牌照,其中全市教育资源最集中的新城区96家,碑林区180家,莲湖区157家,雁塔区70个。

以这样的速度完成教育部的整改任务,难度太大。

3

报道提到,西安初中教育存在“民强公弱”的局面。这个问题无需论证。这确实是西安教育的现状。

新领导班子上任后,提出“名校+”工程,希望提升公立学校质量。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与上一届提到的“大学区”西安教育理念相比,“名校+”在制度上得到了更多强化。

采用一长校多校(一所名校校长同时兼任多所薄弱学校校长)、委托管理、合并整合、结对提升四种管理模式。

让人有些尴尬的是,这个“项目”的很多行为都涉嫌违规。

且不说产权不清的所谓“民办教育”的“分校”已经从名单中消失,而且具体的管理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校长多校”,例如,让“民办学校”高新一中校长兼任公办学校颜良西飞一中校长,让“民办学校”高新一中校长兼任公办学校颜良西飞一中校长,让“民办学校”高新一中校长兼任公办学校严良西飞一中校长。公办学校”铁一中兼任校长的民办学校铁一中滨河校区不符合国家要求。

“委托管理”。无论办学机构是公立还是私立,为何要与“名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任命对方校长兼任自己学校的校长?是出于利益考虑还是行政要求?名校有义务做这些事、投入这样的劳动吗?在具体操作上,“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从何入手?

国家规定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必须遵守“不使用国家财政资金”、“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与公办学校分开的校园和基础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财务会计”等要求。此外,“学校的人事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应保持相对独立”。

不知道“名校+项目”中领导者“双校聘用”试点如何实施,交换教师比例不低于20%,教学活动完全融合?

几年前推出从小学到初中的528考试,到今天彻底被拒绝,还有一个“大学区”项目。希望好学校和普通学校互相帮助、结对发展。顿时,文件四处飞扬,口号声此起彼伏。五六年过去了,实际效果不得而知,但“群众对当地教育工作非常不满”却是不争的事实。把公共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寄托于名校的道德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行政要求,最终会是一个镜像。

对于民办初中,通知中提到的相关内容要求是:

要杜绝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落实“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律要求,完善相关监管措施;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有关的捐赠,严禁公立学校借用民办学校提供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或校内举办民办学校的,按照民办学校的标准收费。

要把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学校督学责任区日常监管范围,完善日常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查处屡次违反规定的;对不履行政府发展义务教育职责的,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周六午夜,西安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根据群众举报,部分民办学校违法犯罪,与培训机构联合招收,必须严肃处理严重地。几分钟后,发布者删除了这篇未命名的文章。

4

如何提高西安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教育部的公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要坚持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合理协调公办义务教育与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严禁以发展民办教育为名,逃避政府责任。

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办好公办学校,落实办学自主权,完善公办学校教师激励机制,为帮扶学校、促进高质量均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义务教育。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概括起来,就是加大政府投入,激发公立学校的活力。

激发公办学校活力的核心是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特别是对于广大公办学校教师,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适当提高收入水平。减少非教学任务对学校和教师的时间占用,减少汇报、检查、总结的次数,为他们腾出时间回到教学科研、认真教学。如果我们想提高教学质量,除了回归教师+学生之外,其他一切都是不现实的、妄想的。

说到底,还是“钱”和“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