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捐款,老师该怎么感谢(感谢家长捐款的感谢信)
极木新闻记者张万军
广西陆川一中三年级学生家长在微信群里组织捐款,表达对老师的感谢。1988名家长捐款总额超过70万元。有家长举报此事后,当地政府核实这是非法收费,并要求中学将所有捐款退还给学生家长。律师认为,此举实际上是一种分摊。
(官网截图)
11月9日,中国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玉林市学生家长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有家长在微信群组织捐款用来感谢老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认真组织核查并督促有关地方立行立改》。信息显示,榆林市李女士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三年级1907班家长在微信群里组织捐款,表达对老师们的感谢。接到国务院督察室转来的问题线索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组织玉林市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核查。经核实,李女士反映问题属实。
该消息还公布了此事的细节。2022年5月,陆川县实验中学三年级1907班的一位家长在家长微信群中提议,为感谢学校老师的辛勤付出,组织家长每人捐款360元,并不定期在微信群中公布捐款和未捐款的家长。家长名单。1907班80名学生家长共捐款2.84万元。班主任在没有向学校报告的情况下收集了捐款,准备分发给各科老师。家长向学校三年级剩余24个班级捐款,共有1908名家长捐款67.77万元。
核查组认为,陆川县实验中学相关教师向家长收取捐款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规定,构成非法收费。经过督导,陆川县实验中学已将1907班及其他24个班筹集的70.61万元善款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广西已将问题通报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综合排查工作。
11月11日,一名2017年毕业于陆川县实验中学的网友告诉集木新闻,他读书时,自己和父母并没有给老师捐款。
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陆川县实验中学,电话均自动转接到传真。陆川县教育局、陆川县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负责人不在场,他们也不了解此事。
据榆林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国务院监察系统已将此事向当地政府通报。经其教育局调查核实后,将结果反馈给国务院监察系统。至于涉事老师是否受到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家长向学校无偿捐赠的用途和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名义进行营利活动。法律还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性质,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显然,这次名为感恩的捐赠活动的目的其实是分配,捐赠的目的并不是公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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