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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学科技园排名及评价(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4-08-04 20:26:31 课外活动 586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记者21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两部门印发的《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号规定,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区无偿或以租赁方式提供自用和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被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孵化企业租赁场地、房屋、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孵化企业租赁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家大学科技园排名及评价(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政策)

通知明确,科技园区享受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中包括:科技园符合国家大学科技园条件,国务院科学技术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布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科技园为孵化企业提供的空间面积占科技园可独立支配空间的60%以上。孵化企业数量占科技园企业总数的75%以上。

通知还明确了孵化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科技园区工作场地内;新注册的公司或者申请进入科技园区前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公司在科技园区内部孵化时间不得超过48个月;单个孵化企业使用孵化场地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从事航天、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单个孵化企业使用孵化场地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