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2021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咸阳市高中考试时间安排)
为有效开展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引导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正义,促进高中生协调发展在全市学校教育中,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原则
(1)实施阳光招生。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组织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程序,分级分批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入学管理,实施阳光招生。
(2)实行“同城招生”。秦都区、渭城区实行同一区域、同一标准招生,促进咸阳市区教育协调发展。
(3)稳妥推进属地招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的政策要求,逐年减少跨县域招生人数,到2024年基本实现属地招生,推动城乡普通高中均衡发展。
(4)实施“公民同招”。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县市区范围内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促进公民办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5)坚持定向配额招生。将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内各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促进学校全面育人、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依据和形式
(一)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笔试、体育健康检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的录取还需经过专业课程测试。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2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76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生物学60分、地理6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6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均须达到C等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三、招生学校资格
我市行政区域内未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和被暂停招生的学校,不得招收学生;对办学满三年但未通过省标准化普通高中评估的学校,暂停招生;按照规范程序批准的其他各级学校各类普通高中均可招生。有资格招收特殊人才的学校由县、市教育局确定。每个县(市)原则上只能认定一所学校。西咸转学区内普通高中的招生资格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办学校辖区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具有招生资格的公办、民办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公布。
四、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根据国家促进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层次和学生数量确定。辖区普通高中2023年初中毕业生等按每个班级班额不超过50人进行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全市统招计划、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三类。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学校行政区域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按行政区域由县区教育局上报。市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各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的具体招生人数,任何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不得突破。
(二)全市统一招聘计划
咸阳市区内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以外的县市招生。其他县市的省级示范高中不再跨区域招生。全市统招计划未录满时,余额调配至县市区招生计划。
(三)县、市招生计划
1.普通学生招生计划。是指县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在县市区招生的计划。其中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
2.特殊人才招生计划。特殊人才学生只有具有招收体育、音乐、艺术特殊人才资格的学校才能招收。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额的5%。招生范围为县市行政区域(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符合招收特殊人才资格的学校和具体招生计划,由县、市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公布。
3.有针对性的初中招生计划。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比例不少于50%分配给县市初中。具体分配比例和数量由各县、市确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咸阳市区内民办普通高中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5%的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的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内招生。
(五)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强制性计划。不再有学校将学生全部纳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中未全部招生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五、招生最低控制线
(一)由市教育局具体划定的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线、县市招生最低控制线、民办学校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
(二)特殊人才招生最低控制线。申请特殊人才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地县、市招生最低控制线的75%以上。根据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身心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综合素质评价A级;申请艺术类专业学生的艺术素养评估结果必须达到A级。各县市在填写申请表前,先公布特殊人才专业课程考试成绩。
六、志愿填报
申请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在线填写申请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http://jyj.xianyang.gov.cn/)填写申请表。各类志愿者须一次性填写、分类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者录取模式。填写申请表前,考生应仔细阅读申请须知。未在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分四个层次:
(一)全市统招志愿。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是针对普通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县市招生最低控制线的,咸阳市考生可根据成绩和招生情况报考本市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愿望。其他县市考生可在报名时填写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第二类是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县市最低招生控制线75%以上(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地区),体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且心理健康或艺术素质评价结果达到A级即可相应申请。填写县、市有招收体育、艺术人才计划的学校。申请特殊人才的候选人还可以根据个人表现状况申请其他类型的申请。
(三)民办学校招生志愿。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县市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成绩和招生愿望,报考咸阳市1-2所民办普通高中。
(四)征集志愿。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
七、招生录取
(一)招生方式: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统一招募志愿者的具体招生工作;县、市教育局负责县、市招生志愿者、民办学校招生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的具体招生工作。各类招生工作完成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
http://jyj.xianyang.gov.cn/)查询录取结果。(二)录取依据: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以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课程成绩为依据,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将会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较高者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子女、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录取顺序:先录取市统一招生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县市普通生、特殊人才、民办学校招生考生。被市统招录取的,不再进入县、市统招录取;被县、市普通招生录取的,不再招收特殊人才;被县、市普通招生录取的学生和特殊学生不予录取。是的,私立学校将不再自愿录取学生。
八、入学管理
(一)正式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县、市教育局根据录取结果,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县、市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被录取学校的印章。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两周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在普通高中学习期间,不得在县、市内转学。需要跨县市转学的,不能转入更高级别的高中。录取结果是考生建立全国统一高中生身份的唯一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将不允许建立学籍,不能获得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资格,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咸阳户籍考生在外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一想回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须考入当地普通高中并建立其学籍,然后按规定转入我市同级学校。
(三)招生完毕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班,严禁学生分开注册、空缺学生注册、伪造学籍等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市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顺利有序。秦都、渭城区要加强协调,共同成立城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开展城市高中招生工作。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组织和技术支持。秦都、渭城、泾阳要做好调入西咸新区考生的规划分配、考试组织和自愿申请等工作。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要做好辖区内考生考试组织、政策宣传、民办学校招生监管等工作。6月底前,各县市将体育健康检查成绩、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光盘形式报送市教育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规章制度,考试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重要环节必须严谨细致。要统筹协调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安全顺利实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流程和政策要求,设立举报咨询热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咨询。完善考试招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和家长的疑问和矛盾。健全监督机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考试招生全过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招生考试政策专业性强、层次多。各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释疑解惑,及时澄清不实举报信息。各县市划定最低控制线时,由于充分考虑考生择校选择、生活自理能力、职业规划等因素,在线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会有部分网上考生无法录取。各县市要组织相关初中管理人员、毕业班主任、学科教师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提高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召开家长会、班会,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办学情况,指导和服务考生,根据个人志向、学业成绩、董事会情况,科学填写申请表。以及普通高中的住宿条件,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政策不明确将会对学生的高中录取产生影响。我们应该尽力降低应用不慎的风险。各初中学校须就招生政策召开学生和家长解读会后,组织学生和家长确认并签字,学校留存。坚决禁止任何学校、教师违背考生意愿、干扰、代考生填写报名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坚决禁止普通高中擅自设定招生分数线、预收考生押金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监管力度。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必须严格纪律、阳光开展。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竞争生源、“夹击”招生、跨地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行为;严禁借用学生学习严禁以入学、试读、跟进学习等名义提前或自主招收学生;严禁学校、办学机构以各种名义提前招生或者单独招生;严禁以选校、借用为名乱收费、乱收费、高额收费。充电行为。严格控制班级名额,严禁违规收费招收线下学员;严格禁止招收贷款生、学籍分离、学籍空缺;严禁普通高中在考生填报期间私自设定分数线,故意虚假宣传;严禁刊登、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录取率。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围绕群众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纪律问责,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违规招生行为,省示范高中、省标准化高中将视情节给予黄牌或直接除名。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相关人员将按照规定和纪律接受调查。负责确保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廉洁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