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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1-17 19:37:00 课外活动 88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设立“模范工匠提升月”,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构建高技能竞赛体系,促进高技能人才经济收入提高……近日,西安市总工会陕西省印发通知,推出14条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据了解,10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发后,西安市总工会立即组织沟通学习。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征求多方意见,制定了《西安市总工会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为推动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精神领袖

每年5月设立“西安市劳模工匠宣传月”,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展示劳模、大工匠、技能大师、技艺高手等行业优秀领军人才。领导者,从而增强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意识和社会接受度。

组建由技能大师、技能带头人、工匠人才等组成的劳模工匠宣传团,开展劳模工匠进企业、进团队、进校园活动,鼓励青年和职工发展通过周围人谈论周围事物的方式来掌握技能并成为人才。技能报国的职业发展道路。

技能培训

深化西安市职业教育联合会职能,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质增效。丰富拓展全市职工网上培训内容,增加技术技能培训课程比例,设立名匠大讲堂,形成“线上、线下”和“远程现场”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提高技能培训水平。培训的有效性并扩大技能培训的效益。

针对行业企业特别是先进高端制造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通过开设“高技能人才直通班”和“预备技术员培训课程”。

依托西安工人大学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聘请高技能人才担任或兼职培训讲师,通过门结合方式开展订单式培训,满足企业需求。——上门教学,“请”与“送”。

积极保障职工受教育权,将职工技能培训和再教育纳入集体协商范围,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职工教育经费。一线员工教育和技能技术培训。

技能提升:设立劳动技能竞赛专项资金,支持高新技术、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自主开展员工技能竞赛,鼓励各行业开展员工数字素养等专项竞赛和表演以及技能大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大赛。活动,实现全行业各工种技能竞赛全面开花。对积极举办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基层工会,根据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创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每两年命名30个市级示范创新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实行动态考核,每户考核通过的家庭给予1万元财政补贴。引导有条件的创新工作室加强横向联盟,打造跨地区、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

继续深化西安市职业技能带头人制度,每两年考核聘任西安市职业技能带头人300名。考核合格的,每月给予300元补贴。优化绩效考核,不断扩大师徒带徒工作覆盖面,逐步提高名师师徒津贴,构建市、区、行业、企业联动工作机制。

服务优势

提高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中高技能人才的比例,推荐选拔高技能人才到各级工会挂职或兼职。在工会系统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中,进一步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开展结对服务,每个市领导每年都会与不少于2名高技能人才进行结对,并定期交流。

督促引导企业在集体协商时将技术创新、技能水平等因素纳入收入分配,写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使员工技能水平、创新创造、岗位贡献真正挂钩调整薪酬水平,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配制《关于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的实施办法》。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直接授予“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晋升专业资格级别;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将被授予西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对通过各级技能竞赛、技术培训等取得职业资格等级提升的技术工人,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劳动技能竞赛、职工技能培训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单位,将授予“5月1日劳动奖状”、“先进集体”评选中优先推荐等。大力开展“西安市”工匠”培育及选树活动。

切实关心高技能人才身心健康,鼓励各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休养活动,优先照顾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