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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中职学校招生新规(湖南中职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24-12-26 02:54:48 课外活动 663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30日讯(记者黄静)“坚决遏制无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擅自跨区域招生”和“未在省级平台公布招生信息的中等职业学校”不予招生允许”……今日,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发文:010-30000(以下简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全省出台高中学校招生“六不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采取“最严规定”。据悉,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暂停招生。

中职学校招生信息认准“省平台”

2021湖南中职学校招生新规(湖南中职招生政策)

《通知》指出,各市州要切实完善招生联动工作机制,落实职业教育分流和大致对等要求,将本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同时,要认真编制和落实招生计划,坚决遏制无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擅自跨区域招生等乱象。

今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统一发布公开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学校性质(以下简称“省平台”公办或民办)、举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市州招生代码、学校地址、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就业信息、当年招生计划及简章、学校网址及联系电话等。按照“谁负责、谁举报、谁负责”的原则。谁审核谁负责”,相关单位对省级平台公布的招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也就是说,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考生和家长应该寻找“省级平台”。

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首入省平台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未核实招生资格并在省级平台公开招生信息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收全日制中等职业学生。不允许注册学生身份。

2020年起,五年高职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平台公开发布,招生工作纳入市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优先安排招生批次,严格规范招生入学手续。市、州、县、城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技工院校纳入当地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协调监督指导,统筹安排发放工作的录取通知书。对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等办学条件较好、教育水平较高的学校,在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安排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未经批准,初中学校不得接受中职学校进校招生宣传

对于招生推广也有更严格的要求。《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应记录当年公开发布的招生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与省级平台公开发布的招生信息一致。市、州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等材料还需备案。

市、州、县、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具有招生资格的外资中等职业学校一视同仁,并纳入当地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公示。不得跨地区设置招生障碍、实施区域封锁。当年4月30日,日前,指导督促初中向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推送省级平台网站和APP。

同时强调,未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入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组织学生参观中等职业学校。姓名。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联合办学主体学校有门槛

在专业设置方面,《通知》还指出,建立中等职业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建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避免专业建设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办学行为也将进一步规范。《通知》明确省内联合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主力学校原则上必须是高职院校或省级优秀中等职业建设学校、国家改革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省级示范中学。职业学校、合作学校必须是达到教育部《通知》的中等职业学校。

就读联合学校的学生必须首先到就读学校办理学籍登记。进入联合学校时,由联合学校负责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学,不得重复登记学籍。合作办学双方学校要严格经费管理。严禁以联合办学名义获取国家财政资金,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异地分校(分校)。

发布“六条禁令”,严查招生违规行为

“严禁虚假宣传和欺骗、误导学生”、“严禁在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特级学校招生”……关于招生纪律,还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重点查处初中和教师控制民办学校学生流动、获取不正当利益、中等职业学校买卖学生、不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的不当行为。

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除招生计划或限制招生、减少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项目等单项或多项措施。并三年内禁止评审和省级申报。对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项目,取消省职业教育品牌学校称号,停止招生资格。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初中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和考绩资格等单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对违反规定、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相关规定和我省实施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对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领导和公办教师,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审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的中等职业学校违法招生办学突出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胡媛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