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3部门发布公告的通知(教育部发布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非纪律校外培训的公告
为规范无纪律校外培训行为,有效防止培训质量低下、乱加价、安全隐患等问题,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发展。现将非纪律校外培训行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纪律校外培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原则,保持公益性属性,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和中学生。
2.非纪律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书。
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适合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征、认知水平。非纪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培训教材的编制与制定、审核、选用、使用、人员资格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岗位职责、标准、流程和责任方法。
四、无纪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处理突发事件。
五、非纪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费用应当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无纪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禁止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从事不正当竞争,防范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
7、非纪律校外培训机构的预付费用必须记入该机构的专用账户。中小学生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款支付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者以充值、子卡等变相收取费用,超过3个月或者60学时的费用。
八、行业组织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规范校外培训服务,不得违规以无纪律培训为名开展学科培训,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无纪律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向教育、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投诉、举报。无纪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积极解决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
十、地方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非专业校外培训市场监测制度,及时把握市场变化,加强监管,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严格查处和查处。依法处理校外培训无纪行为培训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公开曝光。
十一、本公告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职责解释。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3月3日